湖北严禁转移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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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武汉4月10日电 记者龚达发、杜若原报道:湖北省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采取种种手段转移农民负担。近日,湖北省委对这些违背政策的做法进行了严肃查处,再次重申严禁转移农民负担。
今年是湖北推行农村税费改革的第二年。据了解,改革后全省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一般县市负担减幅在40%左右。但农村税费改革的发展还不平衡,湖北省委经过深入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存在转移农民负担问题,其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乱收费由农业税向行业税费转移。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种多少地,该交多少税费,农民负担卡上写得一清二楚,一些部门没有办法增加,便变换手法摊派任务。有的地方,不管村里有多少机动车,也不管你的车是耕地种庄稼还是跑运输,乡政府都要代收车船税。
第二、乱收费的对象由农民向学生转移。有的地方农民那里不好收了,想方设法在学生身上打主意,明减暗不减。有些学校为了应付检查,开学时收的学杂费并不多,但学期中间三块五块、十块八块地收。
第三,由直接要钱要物向强迫提供服务转移。一些地方和部门打着“有偿服务”的旗号,把经营行为变成行政行为。有的地方打着“为民服务”的旗号,强迫农民购买高出市场价的种子、树苗。
第四,由收费向罚款转移。武穴市花桥镇为解决财政困难,利用计划生育和殡葬改革下达罚款指标,该镇2002年8月下旬,共征收罚款118.7万元。
湖北省委副书记邓道坤说,在那些转移农民负担的地方,多是税费改革不深入、不彻底的地方。因为,这一方面说明税费改革后乡镇和部门的支出没有压减,依然表现出很强的刚性;同时这也是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所在。这种现象需要引起高度警觉。
日前,湖北省委、省政府明令禁止转移农民负担,并对涉农收费的标准和范围作出了明确界定。针对转移农民负担的现象,湖北省委对已发现的人和事进行了严肃处理。武穴市花桥镇滥罚款已全部清退到户,省委和黄冈市委决定花桥镇税费改革推到重来,镇委书记被撤职,镇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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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200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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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星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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