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科教 >> 校园内外 2002年11月11日13:39


信心不足找人替考 触犯法律追悔莫及

本报记者 孙展 通讯员 胡蓉

    

    “我想最严重的后果就是被取消考试资格,再也不出国了。触犯法律,真的没想到”。在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中关村大街派出所,因找人代替考试被拘留的刘某后悔莫及。 

    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的刘某在一家知名外企做行政工作。几年来一直为出国攻读MBA做准备。2001年刘某参加英语GMAT考试,因成绩不佳未能获得出国深造申报资格。今年考期将近,没有自信心的刘某想了一个蒙混过关的办法,找人代替考试。刘某找到刚毕业于武汉大学英语系的张小姐,请她代替自己考试。得到张小姐首肯后,刘某拿着张小姐的照片托朋友帮忙找做假证者伪造了身份证和驾驶证。 

    11月8日,张小姐代替刘某走进了位于中关村大街39号的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场,但警惕性很高的监考老师发现证件有问题,要求张小姐退出考试。陪同张小姐前往的刘某不仅没有悬崖勒马,反而冲进场内与监考老师大声“理论”起来,为维持考场秩序,监考老师拨打110报警。 

    中关村大街派出所民警到场后,立即辨出张小姐所持证件有伪造嫌疑,遂将张、刘二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同时将证件送交北京市公安局检验。检验结果证实张小姐所持身份证和驾驶证均系伪造,张、刘二人也向民警交待了全部经过。根据《刑法》280条伪造、变造身份证罪之规定,张、刘二人行为已触犯了法律,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将2人拘留,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生活时报》 2002年11月11日
(责任编辑:徐冬梅)


 
相关专题
 关注MBA
 
推荐给朋友:
 
镜像:美国 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关于我们 人民网地图 帮助信息 广告服务 合作加盟 网站声明 招聘英才 联系我们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