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科教 >> 教育时评 2002年11月29日08:06


恶意欠费:高校不能承受之重

田文生

    

  日前,重庆市某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正式发布《关于催收学生欠费通知》,措辞严厉地要求欠费学生必须在12月15日前缴清学费。

    通知说:“开学以来,学院学生恶意欠费情况比较严重,部分学生甚至连续两年或两 年以上未交纳学费……,在12月15日前未缴清学费又无特殊理由的学生,一律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取消欠费学生本年度的评优资格;2000级未完清学费手续的学生,将延缓毕业生鉴定和推荐就业单位。”

    一石激起千层浪,该学院的学生对此议论纷纷。

    记者从该大学财务处了解到,该学校除去研究生和成教生外,至今有7778名学生全部或部分欠交学校费用,占此类学生总数的24.3%,欠交经费总额达3631万元之巨;其中,2001年以前就欠费而至今未交纳的,就有799人。学生拖欠学校费用到了如此地步,让校方始料未及。

    据了解,在欠费学生中,也确实有因为家境贫困而拖欠的,但不可否认的是,有不少学生有恶意欠费倾向。有的学生将学费存银行赚利息;有的用学费参与开办工作室、网吧或餐馆赚钱或用来消费。例如,该校某学院的学生大多家庭经济条件良好,而且学生有很多利用自己专业打工的机会,学生们普遍消费水平较高,但仍有30%的学生拖欠总额达206.4万元的学杂费。

    事实上,该校已经对困难学生采取了许多积极扶助措施:采取减、免、缓、补、奖、贷、勤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兑现“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和“国家奖学金”;给予特困学生特困补助;经办银行至今已经审批给1601名学生1856万元助学贷款,目前已实际发放1096万元……正是这些措施的实施,确保了该校没有一名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

    同时,该校出台相关文件,规定“无正当理由欠费的学生其考试成绩无效,所学课程不予记载学分,并按学生管理规定对未注册学生进行学籍管理,从12月1日起每月按应缴学费的千分之一,计收滞纳金直至学费缴清为止。所收滞纳金用于学生困难补助和改善办学条件。”

    校方郑重提醒学生,诚信是当代人最可宝贵的品质,高等教育是受教育者自主求学、自主择业的非义务性教育,依照法律和各种规章按时缴纳学杂费是高等学校学生应尽的义务。因此,学生必须意识到,故意拖欠学杂费导致的后果将损害自己的利益,是对自己的前途不负责任。

    记者从其他学校了解到,学生拖欠费用是高校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02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宋丽云)


 
相关专题
 大学收费:贫困家庭如何面对
 助学贷款面面观
 
推荐给朋友:
 
镜像:美国 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关于我们 人民网地图 帮助信息 广告服务 合作加盟 网站声明 招聘英才 联系我们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