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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画研究院研究员陈履生先生:揭批行为艺术
裸奔、和驴子结婚是什么“艺术”?
在中国近几年所产生的行为艺术中,有些基本上和停尸房、屠宰场没有区别,其中有一些令人不敢目睹,比如吃死婴、给死婴喂人油、在自己的身上烙身份证号码,以及最近出现的“把自己的孩子喂狗吃”等等。而另外像和驴子结婚、雇民工打自己的耳光、上海街头的裸奔等等,都是以“艺术”的名义,因此也就成了“艺术”。指出“行为艺术”中的极端表现,不仅便于认清这种极端的“行为艺术”对社会和艺术的危害,同时也可以帮助进一步认清行为艺术的有关问题。(左图为雇民工打自己的耳光)
如何看待和和洗脚、按摩并列揽客的人体彩绘?
这种以“艺术”的名义而进行的商业活动,不仅损害了艺术的名声,而且与色情活动的联系已经构成了对社会的 危害。在一些城市,人体彩绘已经成为和洗脚、按摩等并列的娱乐项目,成为招待客人的一个内容。显然,这种“人体彩绘秀”已经“秀”出了问题。现实中利用艺术的商业活动,将艺术作为牟利的手段,如果对社会不产生危害,最多是污染人们的视觉,或侵害人们心中艺术的崇高感受,让你心里不舒服而已,那么,这只能归结到社会的综合素质问题。但是,以“艺术”的名义的商业活动,对社会产生了危害,那就是另外一个方面的问题。
《美术》杂志:批评“行为艺术”中的某些“行为”
美术批评家陈履生说:“前卫艺术所表现出来的残忍、恐怖,已经把艺术推到了一个挑战人性、道德、法律的可怕的边缘”,“不管何种艺术的行为如何前卫,只要以艺术的名义,就应该在‘艺术’的范围之内,不能超越社会道德和法律以及人性和公共利益。”
批评家张晓凌认为,这种极端化的“行为”是“以艺术的名义强奸艺术,个中原因,自然是为了名利。他们已大体上摸清了欧美雇主的脾胃,既要取悦于其意识形态判断,又要设法填饱其对‘东方文化’饥饿的胃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