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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6月20日 |
| 民政部就63个社团被注销作出解释
注销社团不属行政处罚
本报综合新华社消息 昨天,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人就民政部注销63个社会团体一事重申:任何人不得再以这些社团的名义开展活动,否则,有关部门将按条例规定依法查处。他解释说,这些被取消活动资格的社团在规定重新登记的期限内,大多数没有提出申请,还有一部分不能提交完整的申请文件,也有部分是在社会上招摇撞骗遭投诉而被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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