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丹报道:依法治水,强化执法监督是健康有序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保障。两年来,全国共审批水利、电力、煤炭、铁路、公路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2万多项,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费用20多亿元,建设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2万多处,拦蓄各种弃土弃渣4亿多立方米,实施水土保持预防保护面积50多万平方公里。 对于近几年全国水土保持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水利部水保司司长焦居仁说,有3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建立健全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督执法机构。现在,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1000多个市、县依法制定和实施了本区域的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26个省(区、市)颁布实施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有20多个省、150多个地(市)、1400多个县建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机构,水土保持专职、兼职监督执法人员已达到6.1万多人。黄河上中游7省区省地两级已全部建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机构,253个县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站;二是“三区”划分工作有突破性进展。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1000多个县完成了水土保持“三区”划分与公告工作,并且分区制定了水土流失防治对策和管理办法,明确了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落实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任务;三是加大了执法检查的力度。各级人大高度重视《水土保持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近两年全国人大和多数省人大开展了对《水土保持法》贯彻和执行情况的检查。使水土保持工作,受到各级人大、政府的重视。有力地促进了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解决了一些重点开发建设项目和部门执法难的问题。对内蒙古伊盟煤电公司在矿区生产建设过程占用、破坏了草场植被的问题,水利部门依据《水土保持法》要求他们缴纳水土流失补偿费138万元,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驳回伊盟煤电公司上诉,在当地引起震动。江西、云南等地执法部门对水利部门提出水土流失补偿费案件,都做了公正的判决,有效地制止新造成的人为的水土流失。截至1999年底,全国共立案查处水土流失案4019件。各级水利部门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行业管理,理顺执法关系,协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开发建设部门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水利部已先后与地矿部、国家电力公司、铁道部、煤炭部、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等单位联合发布了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规定,与国家环保总局、铁道部、交通部联合开展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 在全面展开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中,水利部还以依法征管水土保持规费为主要内容,启动了1000个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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