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矿大王培荣副教授状告徐州市政府等政府部门一案被法院“中止审理”,闻此消息后,南京三名律师站了出来,组成律师团愿为王教授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本报前日就此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很大的关注。徐州当地没有律师敢接王教授状告市政府的案子,南京的这些律师为何要给他提供免费的援助呢?是不是在炒作?还是另有他因?本报记者昨日找到了主动要求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的第一个律师———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崔武律师,对他进行了采访。(以下是记者与他的一番对话)
免费援助是正义之举
记者:崔律师,我们听说您是主动联系王培荣要求为他提供状告徐州市政府等政府部门一案的法律援助,我们想证实一下。
崔律师:是的,在看到《江南时报》的报道后,我主动和王教授联系的。
记者:这个案子在国内的影响很大,你有没有听说,徐州的律师都不愿意接这样的案子,你是怎么想的?
崔律师:我们也知道打这样的官司有一定的难度,但我们认为这是我们的义务。我们三位律师只是想给这名“较真”的教授一点帮助,这其中有一名律师就是徐州籍的南京律师,他也觉得有义务站出来,不仅仅是这个案子,以后要是有市民打类似的公益性官司,我们都会考虑来帮助他们。
记者:你认为王培荣打这起官司是一种公益诉讼的官司吗?
崔律师:肯定是一种社会公益的诉讼,这是我们为什么要给他提供法律援助的重要原因,我觉得法律界人士应该多给这些人支持,而目前国内做得还不够,不像日本的一些律师,这次发生在东北的毒气事件,他们都能来为我们提供法律上的服务,状告他们自己的国家,这是我们国内律师应该学习的。
援助绝无炒作之嫌
记者:我想冒昧地问一下,有人可能会认为你们这一次的援助有炒作的成分存在,因为即使王培荣打这起官司是一种公益诉讼,但他的条件还是不符合法律援助的对象。
崔律师:我在江苏卫视做了两年多的法制记者,我知道你所说的炒作的意思,但我可以肯定地说,我们做的是一种正义的事,是在为他鸣不平。王培荣虽然不符合法律援助的对象,但我们仍为他提供了法律援助,至今我已经打了五六次这样的官司了。我的观点是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法制的社会。
记者:有人认为王培荣的这种行为是小题大做,是在为难政府,也太较真了,你是怎么看待他的为人?以及他的这种行为?
崔律师:王培荣是典型的公民而不是“臣民”,他还是一名严谨的学者,办事很较真,我个人很支持他的这种行为,在这起案件中他是个弱者,甚至徐州当地律师都不愿出来为他代理案子,所以在诉讼过程中也面临着四面楚歌,但他的这种精神应该是我们的社会所要倡导的,王培荣至今一再声称,只要政府能够及时的“行政”,他将立即撤诉,不让政府置于现在这种尴尬的处境。
市府行为属消极行为
记者:徐州市政府在答辩状上都称,市领导已多次对防盗门事件进行批示,市府的行为是一种什么行为?
崔律师:我们看到答辩后觉得很失望,政府部门还是在推卸责任,我们的诉讼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主要是想通过诉讼来引起政府部门提高积极有效的行政作为。应该说,政府确实对这个防盗门事件多次批示,但批示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政府部门可以利用行政资源,采取任免等手段来依法行政,完全有能力解决风华园防盗门的事,但他们相互间互相推诿,所以说,这些部门至少都是消极作为,可以以不作为论处。
记者:我们都很关心这个案子什么时候能恢复审理。既然你们接手这个案子,估计何时能开庭?
崔律师:现在很难说,我们现在没有主动权,这也是正常的。
官司的社会意义很大
记者:你认为这个案子的判决结果将有哪些意义?
崔律师:这个案件是市民状告市政府这些行政职能部门,是很鲜见的。如果王培荣输了官司,那么被诉的行政机关受到了法律的宽容,其他的行政职能机关就有章可循,不作为或消极作为的例子可能会越来越多。如果法律最后支持王培荣,就会有利于打击行政机关的消极作为,虚假应付、搪塞人民的不正之风。
记者:如果案子最后在徐州开庭,你们做何打算?
崔律师:我们有信心为王培荣打赢这场力量悬殊的官司,如果徐州中院的判决“不尽人意”,我们将上诉到省高院,哪怕最后的结果并不令人满意,但它的社会意义仍是很大的,有利于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我们的当事人到时候也会邀请时报等主流媒体来监督这场官司。《江南时报》敢于把这样的诉讼案件公正客观地报道出来,是我没想到的,我们希望时报记者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许尽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