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江南时报>>第九版 江苏/社会
2003年08月20日


经销商状告教授侵权案败诉(《教授何敢状告徐州市府》后续报道)

  本报讯  (记者许尽义)本报8月13日刊发了《教授何敢状告徐州市政府》一文,文中提到矿大副教授王培荣因举报劣质防盗门而被经销商以侵犯名誉权告上法院,并被判赔对方2000元,王培荣不服判决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一事。昨日,此案终于有了结果。
  去年5月份,王培荣因举报防盗门而被送上了被告席,2002年12月泉山区人民法院(2002)泉初字节1345号民事判决,王培荣被判向经销商公开道歉并赔偿2000元抚慰金。王培荣不服,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7点上诉理由,2003年1月27日,徐州市中院对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依法立案,经查,王培荣所举报的内容属实,并无侵权行为,泉山区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依法撤销了该区法院的1345号民事判决,二审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审原告负担。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王培荣对它以“行政不作为”将徐州市政府、徐州市公安局等5个部门一并告上了法庭的大官司抱有必胜的信心,对江苏的司法环境也十分满意。


字号 】 【关闭窗口
打印版 察看感言 Email推荐

热门评论文章

请 注 意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3.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4.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关键词:



镜像: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E_mail:info@peopledaily.com.cn 新闻线索:rm@peopledaily.com.cn

人民日报简介 | 关于人民网 | 网站地图 | 在线帮助 | 广告服务 | 合作加盟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ENGLISH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2 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