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人民日报>>第十四版 大地·文化纵横
2003年10月21日


荤段子不可取(文化点评)

    易国斌

    闲来逛书店,在“漫画笑话”类书架上,见有几本新出的古代当代笑话集。随手拿起翻翻,不料其中不少荤段子,有些还相当“猥亵”。其实,荤段子不仅书里有,现在连一些媒体也不甘落后,时不时在副刊版,整出一些荤段子来。
    问题的关键是,媒体的影响面是非常大的,它会给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在书店里翻看笑话书的,基本上以青少年为主。而一张报纸在家里,更是老少皆读。真不知一家几代人,坐在一起看到报纸上的荤段子时,会不会感到尴尬!
    俗话说:笑一笑十年少。正因笑话能逗人一乐,不论老少都喜欢看。有些好的笑话,逗人开怀大笑之余,还能让人从笑声中受到某种启示。反之,如果是一个荤的或“猥亵”的段子,有时虽也能“逗”人一笑,愚以为,这犹如“鸦片”,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一种精神的污染。尤其是对不谙世事的青少年而言,往往会产生极不好的消极作用。
    近些年来,在不少地方,荤段子成了一些人茶余饭后的话题,不分时间、地点,以能侃荤段子为“荣”。不要说在座的女士了,就连一些男士有时听了也感到汗颜。荤段子的盛行,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某些人道德的缺失,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格格不入。许多有识之士早就呼吁为了净化社会风气,在公众场所,不要再讲荤段子。
    作为国家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和报刊,理应用好的、优秀的作品,占领社会主义文化阵地。怎能不顾社会效益,“挖到篮里都是菜”,只管往读者面前“端”呢?出版社当然也要讲经济效益,然而,不管是何种理由,都不能忘却“代表先进文化”的重任,切不可为一己之利,或为夺取读者的眼球,就让荤段子堂而皇之地“登”上版面,污染读者尤其是青少年,从而污染了社会风气。
    


    《人民日报》 (2003年10月21日 第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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