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的司法制度中活跃着这样一个群体:不穿法袍,审判席上却与法官比肩而坐;不是法官,却同样参加庭审调查、合议庭;来自人民群众,却能够秉公断案、捍卫公正。请看——— |
平民“法官”马浩
|
|
|
 | | 马浩(右一)参加庭审。 |
本报记者 杜文娟
11年人民陪审员生涯,陪审千余案件;他的荣誉栏满当当:北京市法院系统优秀人民陪审员、北京市少儿法庭优秀人民陪审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称赞他为“人民陪审员的成功范例”。 普通人马浩,1994年成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名人民陪审员,连任三届。 投毒案辨析 2005年3月15日,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人民陪审员马浩端坐于法庭,屏息凝听被告董某的供述。 “我怕店主和买水的人发现针孔,就用塑料袋的熔液给封上了,弄得尽量像原来的模样……” 董某,26岁,安徽无为县赫店镇董刘村人,小学文化。几年前来到北京打工,面对精彩纷呈的都市生活,董某渐渐不满足了。勤劳致富又苦又慢,思来想去,一个致富“捷径”酝酿出炉。 2004年11月14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夏家胡同一个小食品店里,董某买了两瓶鲜橙多,一溜小跑回到家,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敌敌畏”和注射器,把两毫升“敌敌畏”注入瓶中。天一抹黑,董某揣着鲜橙多又返回小店,趁店主不注意,把投过毒的与货架上的两瓶“掉了包”。忐忑不安过了一宿,次日早晨,他拨通了北京统一饮品有限公司的电话,进行勒索。 11月16日,警方将董某一举抓获。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董提起公诉。 “开口就是20万,要求我们把钱打到他的卡中,却又没有提供卡号。”法庭上,统一饮品公司诉讼代理人陈述。 2005年3月8日,拿到卷宗,马浩在灯下细细翻阅。一个细节引起了他的注意:注射毒液后,为了以假乱真,董某用塑料袋的熔液封住针眼。 “不仔细观察,很难发现瓶子被人动过手脚。倘若这期间有人买了这两瓶鲜橙多,甚至喝掉了,后果不堪设想。他的这一行为给不特定人群造成危险,即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这符合《刑法》114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马浩认为,董某还应定一罪名:投放危险物质罪。为谨慎起见,他与一些法律专家进行了交流,又亲自试验,买了瓶子和注射器,重现投毒一幕。 开庭前,马浩建议审判长王威抓住此点询问。董某果然做出如上供述,检察机关也当庭出示了公安机关起获的瓶子,口供物证吻合。 庭审后的合议庭上,对定投放危险物质罪,马浩搬出法条,层层剖析、丝丝入扣,听者频频点头。 第二次开庭时,审判长当庭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和投放危险物质罪实行数罪并罚,判处董某有期徒刑7年。” 人性化释法 “法庭上,人民陪审员行使审判权;生活中,我也是百姓,是父亲,希望能帮帮这些孩子。”几年前,马浩这番话挽救了一个孩子的前途。 2000年,在讨论16岁的朴某抢劫一案中,马浩主张适用缓刑:抢劫没有造成恶劣后果,法庭上她悔恨不已。花季年龄进监狱,也许一生都毁了。“法院接受了这一意见,我领下帮教任务,现在朴某在国外深造。”马浩脸上堆满了喜悦。 “法律是人性化的,陪审员不仅要做审判高手,也要做调解能手,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2003年,孙国珍因交通肇事成为被告。受害者是一个残疾家庭的“顶梁柱”。孙国珍家也陷入困境:家徒四壁,孩子嗷嗷待哺,丈夫准备离婚。 案情并不复杂,法院可以一判了之。 这样只会两败俱伤!马浩动员孙国珍的兄弟姐妹筹钱,苦口婆心忙了一个月。最终,受害者家庭得到了一定赔偿,孙国珍被酌情轻判,双方感激涕零。 见证变迁 马浩家的书柜里摆满了法律书籍,研读法律是他每日必修课。从“法盲”到“专家”,他普法的足迹,也随之遍及社区、学校、工厂,许多不懂法的打工者、老人、儿童,如沐甘露。 出庭一次,丰台法院补助6元,挤公交车在家和法院间往返一次却要8元;调解时一趟趟劝说,更是分文没有。马浩不以为意。 “我本是体育老师,1994年被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这是一个神圣的事业,我要努力做好。”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今年5月1日起实施,马浩参与了立法过程。6年中,酷暑寒风,他调研恳谈,《决定》中的一些条款凝聚了他的心血。 “《决定》赋予了陪审员更多的权利。过去人民陪审员只是为了‘弥补开庭人员不足’,现在则‘与法官同等权利’,今非昔比!”回忆往昔,马浩感慨万千。 如何做好陪审工作?他侃侃而谈:“陪审员不能陪而不审,能否真正发挥作用、提出真知灼见有赖于个人对陪审工作的重视和个人的法律素养、生活智慧。” “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接受群众监督,依法履行职责,保障社会公正与和谐。”
《人民日报》 (2005年08月17日 第十四版)
|
| 请注意: |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人民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 您在人民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人民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或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反映。
|
|
|
|
|
 |
 |
|
| *人民头条 16元/月发送TTD到8166订阅*
|
| 第一手的新闻资讯,让您立刻掌握天下大事! |
| 人民资讯MINI站 联通用户发送
N 至9510 |
| 人民网手机门户 北京移动用户发5988到01268 |
|
|
 |
|
 |
|
|
|
| 专题推荐 |
 |
| 健康指南 |
 |
| 招商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