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人民日报 > 第二版 国内要闻 2001年08月16日
三部门紧急发布公告要求
严防登革热传入我国

  本报北京8月15日讯  记者龚雯报道:今年5月以来,泰国等一些东南亚国家和地区爆发流行登革热,疫情较往年严重,为防止登革热传入我国,保障前往上述疫区人员的健康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和国家旅游局近日紧急发布公告。
    公告称,来自登革热疫区的旅客,如有发烧、头痛、肌肉痛、皮疹和面、颈、胸部潮红等症状的,入境时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明,检验检疫机构将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入境或回国后出现上述症状的,应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公告规定,自上述疫区前往我国的交通工具和集装箱等,入境前要实施灭蚊处理,入境时不得携带活蚊。检验检疫机构将在入境时实施严格的检疫查验或灭蚊处理。准备前往上述疫区的旅行者,应向检验检疫机构了解登革热和登革出血热的有关疫情信息和咨询灭蚊、防蚊等个人防护措施。

    登革热及登革出血热(小资料)
  登革热和登革出血热是由登革病毒引起的两种不同临床型的急性传染病。登革热以骨及关节剧烈疼痛为特征,有“碎骨热”之称,病死率低。登革出血热则伴有明显的出血及休克等危重症象,病死率较高。
  该病毒由蚊子传播,地方性疫区的成年人多因过去受感染获得免疫力,发病以儿童为主。新到疫区的外来人口,则以成年人多被感染。登革出血热多发生在14岁以下的儿童。温带非地方性流行地区的人群对本病普遍易感。
  此病传播迅速,有严格的季节性,多从5月开始到10月末或11月终止,潜伏期5—10天。

  
    《人民日报》 (2001年08月16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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