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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任命香港特区第二届政府主要官员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02年6月21日任命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届政府主要官员,同时免去一批现任主要官员的职务。任免情况如下:
  任命:曾荫权为政务司司长;
      梁锦松为财政司司长;
      梁爱诗为律政司司长;
      唐英年为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孙明扬为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李国章为教育统筹局局长;
      杨永强为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王永平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何志平为民政事务局局长;
      叶刘淑仪为保安局局长;
      叶澍堃为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廖秀冬为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马时亨为财政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林瑞麟为政制事务局局长;
      曾荫培为警务处处长;
      李少光为廉政专员;
      陈彦达为审计署署长;
      黄鸿超为海关关长;
      黎栋国为入境事务处处长;
    免去:周德熙的工商局局长职务;
      林焕光的民政事务局局长职务;
      李淑仪的经济局局长职务;
      罗范椒芬的教育统筹局局长职务;
      任关佩英的环境食物局局长职务;
      俞宗怡的库务局局长职务;
      黄星华的房屋局局长职务;
      尤曾家丽的资讯科技及广播局局长职务;
      曾俊华的规划地政局局长职务;
      吴荣奎的运输局局长职务;
      李承仕的工务局局长职务;
      黎年的廉政专员职务;
      李少光的入境事务处处长职务。
    《人民日报》 (2002年06月25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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