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人民日报 > 第二版 国内要闻 2002年06月29日
文化部等四部门7月起开展专项治理
坚决取缔非法“网吧”
证照齐全者10月1日前重新审核登记

  本报北京6月28日讯  记者唐维红、刘玉琴报道:经国务院同意,文化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于7月1日至8月31日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是坚决取缔非法经营的“网吧”。
  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网吧”,由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一律予以取缔;对超范围经营、擅自出租或转让营业场所开设“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严查处;被吊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不得重新申办“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对擅自接入国际互联网提供接入服务的,由电信行政管理部门从严查处。
  公安机关将检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消防设施、设备不全或失效的,必须立即纠正。凡安装固定封闭门窗栅栏的,必须立即拆除。营业期间,不得封堵疏散通道,不得关锁门窗。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必须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取缔。专项治理期间,各地区一律停止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也不得审核批准现有“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增添或更新设备。
  此外,证照齐全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也将于2002年10月1日前,由文化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予以重新审核登记。
    《人民日报》 (2002年06月29日第二版)

到BBS交流 写信谈感想

  主页 > 人民日报 > 第二版 国内要闻

镜像:美国 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关于我们 帮助信息 本站导航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