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民收入分配趋势与对策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
经济增长过程中的收入差距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高速增长,农村居民实际纯收入增长4.7倍,城市居民收入增长3.6倍,但差距逐渐拉大: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从1978年的0.16上升到2000年的0.32;农村居民纯收入基尼系数从1978年的0.21上升到2000年的0.35;城乡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从1995年的0.389上升到2000年的0.417。目前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已经趋缓,但在一段时间内,收入差距仍将继续扩大。 在城市,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加大,下岗失业问题成为拉开收入差距的最主要原因。城市收入差距的70%以上来自工资收入(不包括住房的机会租金估价),能否就业是影响城市家庭收入差距的根本因素,城市劳动者一旦失去工作,就会立刻跌入城市贫困的最高发人群。伴随着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不断深化,竞争压力日益增大,各种所有制的企业都会以效率—工资为基础制定分配政策。因此,“十五”期间,体制上的收入差距会缩小,分配差距问题仍直接表现在就业与失业、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要素收入与非要素收入、垄断和非规范收入与非垄断和规范收入之间的差别上。 从农村的情况看,尽管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拉大,但农村低收入者的收入得到了明显改善。当前农村收入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是农民的工业部门收入造成的。1995年与1988年比,农民从工业部门获得的工资收入和从企业中获得的其他收入对收入差距的影响从18.3%上升到39.7%,成为第一位的因素,这是发展中国家在农村工业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农村收入差距的背后是工业部门的就业权问题,因为缺少到工业部门就业的机会,收入就难以提高。农户从土地上获得的收入,越来越具有社会保障性质。 城乡收入差距问题更多地体现在地区发展不平衡上。1999年东部地区的城乡差距缩小了,平均为2.15倍;西部地区的城乡差距则非常大,平均为3.47倍。城乡问题突出地表现在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上,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村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流动。 从总体上看,我国居民收入处在快速增长期内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过程中,富者富得快,低收入者的生活也不断得到改善,但二者的差距在扩大。现在的核心问题是,给低收入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使他们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这样就不会出现两极分化。 收入差距背后的发展、体制和政策因素 人们往往用经济增长或发展来解释收入差距的扩大,特别是根据西蒙·库兹涅茨的倒U字型理论来解释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起飞时期收入差距先扩大、而后随着工业化的推进而逐步缩小的过程。其结论是,收入差距的拉大和缩小可依靠市场的自发力量来完成。这种市场的力量集中表现在劳动者的就业权上,只要劳动者能就业,就能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就可能缩小收入差距。我国正处在收入差距拉大的过程中,不仅面临着发展过程中的收入拉开,也面临着体制改革过程中的收入拉开,此外还有政策性因素导致的收入拉开问题。 发展方面的影响。发展过程中的大量因素促使收入差距拉开,虽然根据倒U字型曲线,很多因素具有自我收敛性,但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收入差距仍处在扩大过程中。首先,劳动力市场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有技能的高素质劳动力非常稀缺,另一方面又是无限供给的缺乏技能的劳动力,因此在现代化进程中二者收入差距拉大是合理和必然的。教育和培训是改善劳动力供给结构和缩小收入差距的关键,但这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其次,资本要素收入所占比重有加大趋势。在发展过程中,资金要素有一个逐步集中的过程,集中给能创造价值的企业家,应视为良性集中,因为这能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增长;而向“寻租”者集中,就只有分配的含义,没有增长,这是应当给予打击的。资本要素的集中是不可避免的,收入差距必然随之拉大,在这方面税收的调节作用非常重要。第三,经济赶超过程中出现资本技术过密趋势。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像中国这样的大国实行赶超是必然的,而赶超就要依靠国家集中资源进行倾斜配置,这就容易导致资本价格信号失灵,资本技术过密,从而加剧失业和城乡差距。因此,有必要校正要素价格,改变国家配置资源的方式。第四,发展过程中产生城乡差异和区域差异。我国的城乡差异具有突出的区域性特征,中西部地区城乡差异非常大,东部则呈明显缩小趋势,因此调整地区发展的不平衡是解决城乡差距的关键。 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影响。通过改革,打破“大锅饭”和铁饭碗,必然使收入差距扩大。如所有制结构调整,特别是国有部门的相对缩小,拉大了收入差距。根据1995年的数据计算,国有部门职工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28,非国有部门员工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347,这意味着只要从国有部门获得收入的人数下降,就会加大收入差距。再如,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加大,国有单位内部打破平均主义,收入决定模式逐步市场化,其收入差距将会拉大。但改革同时也会缩小收入差距。如用市场化的方法打破垄断,缩小收入差距;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打击非法收入。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体制变革中的无序变化是现在而且也是未来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必须依法严格控制。 政策方面的影响。包括城市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整体就业政策是政府最需要关注的宏观政策。我国的反贫困政策非常成功,它使我国没有出现俄罗斯等转型国家和拉美等地的发展中国家出现的严重两极分化,保持了在总体收入增长基础上的收入差别,让更多的人分享了经济增长成果。 缩小收入差距的经济发展战略选择 从当前变化的趋势看,靠市场的自发力量来缩小收入差距短期内难以见效,只有通过发展战略、体制和收入政策的调整,才能逐步扭转目前过快的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把就业优先作为发展战略的重点。国际经验表明,“先发展、后分配”的模式在拉美国家的实践中是失败的,而强调劳动密集型的东亚模式可能更适合于我国。我国有大量的劳动力供给,劳动力价格在世界上具有竞争优势,因此应把就业优先作为今后发展战略的最重要选择,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如果忽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就会导致严重的城镇失业问题,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也会受阻,导致农村经济停滞。这样,城市和农村的消费能力都会下降,导致工业和第三产业因消费需求的制约而停滞,进而导致更大规模的失业和贫困。这在发展转型的国家是有前车之鉴的。 促进劳动力要素的平等化。我国处在二元经济发展阶段,收入分配的不平等主要源自劳动力要素的不平等。因此,一要促进劳动力市场的机会平等,这需要反垄断和打破城乡分割,建立全国范围的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流动,通过流动使得报酬平均化,发挥市场力量对收入差距的收敛作用。二要促进劳动力自身素质的提高和身份的平等。这里主要强调的是应普及教育。只有提高人的基本素质,劳动者的平等才有初步基础。城乡户籍制度导致的身份不平等也应逐步消除。 建立以反贫困为基准的福利体制。我国城市原有的福利体制解体后,相应的福利保障制度还不健全,当出现大规模失业时,城市贫困问题就会显得非常严重。但建立健全福利体制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福利化不能太快,否则就会提高企业的用工成本,导致失业规模扩大,这对发展中国家是不利的。应以反贫困为基准,建立健全福利补偿制度。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体系。一些发展中国家曾为了赶超,无视收入两极分化对经济持续增长的破坏性,经历了“有增长无发展”的过程,反而失去了发展的最好时期,这些经验教训值得认真吸取。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强调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性,强调对价值创造的激励;在再分配领域要通过公共支出、税收和价格等综合手段进行调整,强调分配的相对平等,使人们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有公平的参与机会,共享经济增长的成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即在初次分配领域,坚持在公平基础上的以效率为主的分配原则;在再分配过程中,坚持效率基础上的以公平为主的分配原则。在现阶段,应该实行较为适度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其要义是收入再分配政策不应阻碍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不应造成市场的扭曲,不应以牺牲效率为代价,不应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不应违背绝大多数人认可的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则。政府再分配政策的目标是保证经济的公平、公正和平等,包括人们参与市场权利的公平、竞争规则的公正和收入分配结果的相对平等。近期政府收入分配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反垄断,消除市场进入的歧视,给人们以公平参与市场的权利;反腐败,奠定公正的市场竞争规则;反贫困,防止收入两极分化,保证人们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执笔:张平)
怎样看待分配领域的突出问题
高书生
当前,我国全方位的经济结构调整,正在引起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并在分配领域体现出来。正确认识当前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于平均主义 平均主义“大锅饭”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收入分配的特征,它的存在既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严重障碍,也阻碍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经过20多年的改革,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体制已被打破,全社会范围的平均主义已不存在。但是,在国有单位内部,收入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倾向还比较严重。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反对平均主义,仍然是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工资差距过小是当前平均主义的主要表现。从国有企业看,科技骨干、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工资差距没有拉开,经营者的收入同职工工资捆在一起,并实行倍数控制,一般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从行政机关看,不同级别公务员之间的工资差距很小。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也大体如此。国有单位工资分配激励不足的矛盾仍比较突出。 工资报酬是人们劳动贡献及价值的重要体现。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有单位收入分配所面临的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适应新形势,及时调整收入分配制度和政策,克服平均主义,既是国有单位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战略需要,也是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迫切要求。 关于收入差距 有人认为,收入差距过大是当前分配领域存在的主要矛盾。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在收入分配上应坚持“两点论”,既反对差距悬殊,防止两极分化;又反对平均主义,承认必要的差距。 从改革和发展的角度看,我国收入差距的扩大具有一定的必然性。首先,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走富民强国之路。为摆脱共同贫穷的局面,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整个社会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其次,国际经验表明,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必然经历收入差距扩大的阶段。只有在工业化基本完成后,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才会减弱。当然,在此期间国家应高度重视对收入差距的调节,谨防出现“两极分化”。 造成收入差距扩大的因素很多,其中劳动和资本是两个重要因素。劳动差别决定工资差距,资本占有差别也会引起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货币积累的规模越来越大。近些年来,一些居民开始把货币转化为资本,从而跨入了先富者的行列。这是收入差距扩大的新动向,需要引起足够重视,因为同劳动差别相比,资本占有差别对收入差距扩大的影响要大得多。但是,无论劳动差别还是资本占有差别引起的收入差距,都发生在初次分配领域,都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具有积极意义。对于这类收入差距,国家应通过税收等手段在再分配领域予以调节。 产业兴衰也是引起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因素。不同行业职工的收入差距过大,新兴产业及部分国家垄断经营企业的职工收入过高,资源枯竭及衰退产业的职工则面临下岗或失业,甚至陷入贫困。对于这类收入差距中的不合理部分,国家应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节。首先要制定反垄断法,消除市场准入障碍,鼓励资本及劳动力自由流动,抑制一些行业收入的过快增长。其次要树立“就业是最好的保障”的观念,消除扩大就业的体制性障碍,让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最后要进一步做好“两个确保”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关于分配秩序 国有单位分配不规范,是造成分配秩序混乱的根源。分配秩序是分配规则的外在表现,国有单位分配的不规范主要源于分配规则的无序。首先,不少单位自行设立了津贴、补贴及福利项目。这些工资以外的收入名目很多,来源不易监控,而且大多是按人头发放,从而加剧了平均主义。其次,部分垄断行业中的普通职工,比如司机、清洁工等,他们的收入远高于劳动力市场的价格,甚至高于其他行业的技术人员,这不仅扭曲了劳动力的价格,还导致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再次,有些国有企业主要管理人员的工资又远低于经理市场的价格,导致一些人追求职务消费。 资金渠道过多、过滥,是造成国有单位分配不规范的主要原因。国家垄断经营企业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得的差额利润,并没有上缴国家财政或转为国有资本金,而是直接或变相地转化为职工收入和福利,造成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行政事业单位把通过财政以外的渠道获得的资金也转化为职工收入,造成不同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差距过分悬殊。 我国国有单位职工约占城镇在岗职工总数的70%,国有单位的分配状况,对整个收入分配有着重要影响。因此,促进国有单位收入分配的合理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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