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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05日
朱镕基和东盟领导人签署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决定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新华社金边11月4日电(记者米立公) 在出席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后,朱镕基总理和东盟10国领导人4日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的里程碑。它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进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
《人民日报》 (2002年11月05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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