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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3月19日


有助税务机关监管 有利纳税单位使用
广东江门“税眼” 入市如鱼得水

    本报讯 记者吴卫南、李亚舟报道:一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代表我国税源监控技术最高水平的高科技产品———“税眼”防伪发票打印验证系统,目前已在其诞生地广东省江门市顺利完成推广工作,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税眼”系统由江门市国税局委托该市亿业科技公司研制开发,2003年7月通过广东省科技厅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我国计算机安全和防伪领域的权威专家张其善、张龙哺、方勇及广东省国税局征管负责人等认为,“税眼”系统在建立强大数据库形成原始数据支持,链接各种管理软件形成立体化管理,通过动态密匙形成高安全性体系,高度集中多种功能实现一卡通管理等方面,明显优于现行同类技术。
    从2003年8月起至今,经过江门市区2000多家商业、娱乐业、服务业企业推广使用,“税眼”系统在“有助于税务机关监管,有利于纳税单位使用”上,表现得十分出色。
    江门市国税局从“科技管税”角度,认为“税眼”系统具有4大优越性:一、能全面准确快捷地采集企业销售收入原始信息和发票使用原始数据,提高对企业发票的监管水平;二、能快捷准确地开展普通发票的销售管理与核销,有效防止企业使用普通发票不核销的现象;三、能充分利用纳税单位原有收银小票打印各种发票作为防伪标志的16位条形码和32位数字码,实现税源监控无纸化;四、能加强普通发票防伪和验证,避免虚开普通发票和假普通发票的现象发生。
    据多数商家反映,“税眼”系统使原有电脑、打印机、收银机和管理系统等软硬件,不仅用不着更换,而且能继续使用或兼容,还可以24小时报税,有利于企业降低使用税控技术成本,维持企业原有流程正常运行。
    另据江门市国税局跟踪测算,该市试用“税眼”系统的500多家零售企业,每月销售额申报数往往要少于“税眼”系统实际记录数,其中零售企业一般都少报50%以上。税务人员据此认为,如果以“税眼”系统实际记录数为征税依据,江门市仅零售业就可以增加50%以上的国税收入。据悉,江门市今年将在下属4个县级市全面推广“税眼”系统。
    目前,国家科技部和财政部已将“税眼”系统列入国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和火炬计划,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价“税眼”系统能够“有效地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为国家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也把“税眼”系统认定为广东省企业产品标准,江门市政府则把应用“税眼”系统列为全市信息化十大重点工程之一。
    


    《华南新闻》 (2004年03月19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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