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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3日


检查费怎能收“双份儿”?
本报记者  王鹏


  明明只做了一次的检查,却被莫名其妙地收了双份儿的钱,在结账时的“住院费用清单”上,该项检查后面也明晃晃写着“2次”———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古稀老人田大爷,提起今年两次住院都遇到的医院乱收费的事,就一肚子的火。
  田大爷今年已经72岁了,退休前是北京一家工厂的技术人员,这人一上了年纪,身子骨就老是找别扭。今年2月10日~24日和7月18日~31日,老人因支气管扩张、咳血,先后两次住进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某三甲医院呼吸科。今年9月,老人来到该医院复印病案等资料,发现他只在2月17日做过一次的肺癌免疫粘附蛋白(LTA)检查(费用100元/次),却被收了两次的钱,在“住院费用清单”和“住院记录”上也都写着“2次”。同时,他的病案只有一张该项目的化验单,他向病案室的工作人员寻求确认:“大夫,这个化验只有一个吗?”“没错,就这一个。”对方答道。
  老人于是对其他的费用也产生了怀疑。经过核对,他只在7月27日做过一次的肺功能检查(费用160元/次),也得到了同样的命运,在“住院费用清单”上也写着“2次”。为了这两项被乱收的费用,老人找到该医院医保办质问,可医保办就一句话:“我们听科里的,你找科里去!”
  至今,老人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老人对记者倾诉,他患有支气管扩张、慢阻肺、心脏病、前列腺疾病等好几种慢性病,光去年一年就住了六次医院,今年还住了两次,每年的医疗费总计要几万元,除去医保承担部分,自己也要花七八千元,而他每年的退休金一共也就一万元左右,真是“除了吃药钱就没了吃饭钱”。老人说:“我凡事就爱‘较真儿’,拿到费用清单仔细核对、计算。可还有很多住院病人比较粗心,或者忙得顾不上核对呢,谁能保证像这样被乱收费的病人只有我一个呢?!而且,谁又能保证有这种收费情况的医院只有这一家呢?”

  三招对付收“双份儿”(律师支招)
  北京市京元律师事务所  展曙光
  对于被医院重复收取的费用,田大爷可以采取三招来对付。
  一是田大爷有权要求医院返还多收的款项,并要求赔偿损失。
  患者田大爷和医院之间是一种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为田大爷提供医疗服务,田大爷以服务内容、数量、质量为标准向医院支付相应费用。医院做一次检查、收双份儿费用的做法显然是一种严重违约行为。田大爷有权要求医院返还多收款项,并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果医院拒绝退还,他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是田大爷有权向物价部门举报,由物价部门对医院进行查处。
  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采取重复收费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物价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因此,田大爷还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
  三是田大爷还可以向新闻媒体投诉,对医院的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正如田大爷现在所做的一样,他可以向《健康时报》等媒体投诉,把医院的违法行为给“曝”出来。

  展曙光,北京市京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注册企业法律顾问。
  曾任特大型国企法律顾问多年,现主要从事公司企业法律业务及消费维权等相关业务。
  联系电话:010-51112233


    《健康时报》 (2004年12月23日 第二十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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