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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页 > 市场报 > 第一版 要闻要论 2001年02月28日

信息产业部将对电信服务质量实行通告制度



  本报讯  电信运营商服务质量的好坏,今后老百姓将一目了然。信息产业部近日决定,从本季度开始,信息产业部将对电信运营者的电信服务质量状况实行通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全社会曝光。而第一次曝光的内容,将是自去年1月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挂牌并正式受理用户申诉开始到去年底,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受理用户申诉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总体情况。
    据悉,电信服务质量通告的内容,将包括申诉受理机构处理电信用户申诉情况;电信业务经营者定期上报的电信服务质量的有关内容;用户满意度指数调查评价结果;电信管理机构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服务质量检查结果;对电信业务经营者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理决定等。申诉受理机构处理电信用户申诉情况的通告每季度公布一次;电信业务经营者定期上报的电信服务质量的有关内容的通告每半年公布一次;电信服务质量用户满意指数调查评价结果的通告每年公布一次,于每年调查评价工作结束后公布:其它内容的电信服务质量通告采用不定期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公布。
    
    《市场报》 (2001年02月28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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