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传熙)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沈仁干估计,将中国版权产业全部产值进行统计,版权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将达到5%左右。他说,美国近年的这一比例为6.53%。 沈仁干没有就中美这一数字作明确比较,但其披露的数字却令人看到中国的这一比例实际上已接近美国。 他说,作品的创造者和传播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就会激发出积极性,那些复制、表演、广播作品的文化娱乐行业及其他版权产业就会发展起来。 沈仁干援引新闻出版署和信息产业部的统计资料说,1998年中国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的产值约为1200多亿元人民币,软件为170亿元,两者相加为1400多亿元,约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7.9万多亿元的1.8%。 他说,如果将版权产业及其他部门的产值全部统计,估计中国版权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会达到5%左右。 沈仁干同时援引国际知识产权联盟的统计数字说,1997年美国全部版权产业生产总值为5293亿美元,占经济总量的比重为6.53%。 沈仁干认为,保护版权和发展版权产业对一个国家来说是重要的。他说,美国在1997年之前的20年里,核心版权产业的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绝对增长率为241%,平均每年增长6.3%,是美国经济年增长率的两倍多,版权产业占经济的比重超过了汽车和飞机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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