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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05日
香港电广与央视组建合资公司
本报讯 (汪龙)香港电视广播公司近日与中国中央电视台在北京签署协议,共同在香港组建合资公司,发展环球及大中华区节目买卖及发行服务。
据悉,电视广播公司将占合资公司60%的股权;而中央台驻港全资附属公司则持余下的40%股权。
根据合资协议,合资公司主席一职将由香港电视广播公司出任,副主席一职则由中央电视台方面出任。
香港文汇报报道说,协议还指出,合资公司将通过电视广播公司的海外卫星平台及其它网络,发行中央电视台节目;推广及发行TVB8、星河和电视广播的卫星频道。
《国际金融报》 (2001年11月05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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