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吉林长春市发生劫匪劫持人质案。
174分钟的对峙。令人遗憾的是,被劫持人质的颈动脉和气管在最后瞬间被劫匪割断。在长春市中心医院,人质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劫案突然发生,灾难在一瞬间降临,相信没有人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
逝者已矣。但除了悲剧本身,遇害人质家属和公众对此案中长春警方的质疑,则再次引起人们的注目:应该选择什么时机击毙绑匪?是不是要等到绑匪动手?既然开枪,为什么射杀绑匪时不能一枪毙命?最重要的是,为什么在警方开第一枪后,还留给绑匪刺杀人质七刀的时间?而遇害人质家属更是认为正是因为警方处理失当,才导致人质死亡……
长达3个小时的对峙。僵持与突变、生存与死亡都悬于一线之间。
10时34分。几乎是在枪响的一瞬间,鲜血从郭晶年轻的颈部喷溅出来。最后瞬间的致命刀伤,让这个年轻的生命过早的定格在2004年的这个夏天。
58岁的郭顶义当时就站在被劫持车的右侧,离女儿只有一步之遥。女儿颈部那道令人绝望的伤口,令身为退役警员的郭顶义的心陡然一凉,潸然泪下。
“当时在我们心里,成功的解救只是时间问题。我甚至还想,救人成功后,可得好好谢谢在场的领导和干警,摆上酒席,再好好谢谢当时别住宝来车的那位出租车司机,真的,看到警方在积极地想办法,我心里挺有底儿的,谁知道……唉!”“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让曾经历经风霜的郭顶义发出一声沉重的叹息后,再也说不出话来。
失去妻子的姚立峰时至今日仍然充满内疚。“我感觉我对不起我妻子,尤其我一个人静下来的时候,我接受不了我自己,我没办法原谅。作为一个男子汉,连自己的妻子都没保护了,而且在妻子受到威胁、伤害的时候没有任何作为。我一闭上眼睛都觉得她在拖地,在做饭,在给孩子念书,给孩子洗澡。我到现在都认为就像一场梦似的,只要一睁开眼睛她就在跟前,我到现在都不相信这是真事。”
飞来横祸,这种痛彻心扉的悲伤相信没有人不能理解。但除了悲伤,姚立峰总觉得其实悲剧可以避免。直到今天,他都始终无法认同警方的说法,“如果真像警方所说的,是歹徒先动手的时候,他们才开枪。他能做到这么准备的充分,他怎么就知道这个时候歹徒就要杀害我媳妇儿呢?”
7月7日10时34分枪响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实究竟怎样,我们都已无法得知,甚至无从考究。中国特警学院搏击教研室主任杜振高的一番话颇值得深思:
“既然决定开枪了,那就提前打,不要僵持到最后了你再开枪。那时已经晚了。他已经拿刀把人质的动脉喉管都拉了,你再开枪还有什么意义。要么你就提前开枪,在歹徒没有迫害人质之前,提前“啪”一枪打掉。人质都已经被破坏了,你再开枪还有什么用?”
一个4岁的小女孩再也找不到妈妈温暖的怀抱,这足以令每一个人心痛。
在长达3个小时的对峙中,劫匪曾经提出离开现场的要求,但警方拒绝了。在事发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警方发言人就此作了如下的解释:
“劫匪离开现场的要求我们不同意。也不能同意,这样的话,那不是放纵犯罪吗?眼看着在咱们眼皮底下,犯罪分子用刀把人质给押走,这样的话咱们的工作是不作为,是一种失误,是不允许的。这也是劫匪提出的,我们惟一一个没有答应的要求。”
面对劫匪挟持人质,警察的出发点是制止犯罪,不放过歹徒。人质的性命也只能服从这个大局,服从这个大前提。
正如有媒体所言,在歹徒与家属、警察这场对峙中,如果满足歹徒要求,其结果可能是人质安全,损失正义,也可能人质与正义都保不住;如果警方拒绝合作,也可能出现另外两种局面--人质与正义俱全,或者玉石俱焚。
在生与死的瞬间,在正与邪的较量中,如何才能够做出正确的抉择呢?这也许对于警方来说是一个两难的选择。但是在没有绝对把握保障人质与正义俱全的时候,是否应该毫不迟疑地站在人质生命高于天的高度,采取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策略呢?而这挽救的不仅是一个家庭。
在任何的时刻,我们都不能漠视生命的价值,不能缺少对生命的敬畏。歹徒放走了可以再抓,但人死却不能复生。
至今,都无法抹去死者至亲那欲哭无泪的悲楚。全家福上一家人发自内心的笑容也许要永远属于昨天了。
长春警方人质解救行动在全国引起空前轰动。警察连开4枪的同时,人质身中7刀,颈部的致命伤直接导致人质的死亡。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授高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绑匪劫持了人质,我们的反劫持谈判就是为了解救人质,如果人质被劫持了,不管什么理由,在什么情况下,人质出现了死亡,就标志着这一次反劫持谈判的失败。”目前长春警方已经承认人质解救行动失败,但认为处置行为本身并无过错。
这一事件过后,关于谈判的技巧、方式,以及真正意义上的谈判专家应具备的素质成为多方关注的焦点。不少专家对众多领导到场造成的多头指挥、频繁更换谈判手给劫持者带来心理适应上的困难等问题颇有见地。
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曾经发生的我们无法更改,只有痛楚、遗憾相伴;但未来仍在脚下,等待我们出发。
《大地》 (2004年 第十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