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8月07日17:18


公安便民措施:丢失驾照48小时内可补发

   新华网北京8月7日电(记者王雷鸣 邬焕庆)丢东西总是件令人烦恼的事,而对于有车一族来说,丢失驾驶证更是无比懊恼:除了手续繁琐的登报声明外,还要在30天里忍受有车不能开的痛苦,因为谁都知道无证驾驶是什么后果。公安部的一纸规定驱散了丢失驾照者心头笼罩的乌云——补领驾照9月1日后48小时内办妥。 

  现行的驾驶证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丢失驾照需要办理补领的,丢证者必须登报声明,并在登报满30天后方可办理补办手续。在开车出行正越来越成为一种时尚生活方式的今天,这个规定对群众造成的不便显而易见。 

  为了解决丢证者的尴尬和难题,公安部7日公布的17项交管便民措施中,其中一条明确规定取消驾驶证丢失登报声明和30天后补领的管理措施,对申请补领的,要求车辆管理所在48小时内补发。 

  此外,为了防止无聊之徒谎报丢失、恶意补领驾驶证的行为,公安部在新措施中同时规定,凡谎报丢失而补领的驾驶证无效,并按有关规定予以注销。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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