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1日11:04


法槌下的王怀忠:对三笔数额最大受贿“有话要说”
聚集在法庭外关注王怀忠案的人们

  晨报济南专电  原本关押在北京秦城监狱的王怀忠,在本次庭审前几天被送到济南,之后一直待在山东省看守所。大概是早已经对昨天的庭审有了心理准备,出现在大家视线中的王怀忠并没有一般囚犯惯有的那种焦心和憔悴,相反的,穿着一套合身西服外套的他看起来很清爽,大概是在室外活动时间不多,再加上鼻梁上架着的那副眼镜,王怀忠倒显得比其在任时白净了不少。整个庭审过程中,王怀忠思路很清晰,没放过一个为自己辩护的机会,他的手中拿着在开庭前为自己准备的厚厚一沓材料,情绪一直很稳定,并没有出现不少人预料中的“当庭失态”的状况。

  三笔数额最大受贿“有话要说”

    公诉人刚刚发表完自己的公诉意见,王怀忠就在自己的首轮辩护意见中对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的11笔受贿中的最大三笔表示“有话要说”:对于检察机关指控其向安徽亚杰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索贿的200万元,王怀忠始终说是“借”;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其在1998年10月到1999年上半年从阜阳市龙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夫妇那收取的110万元,王怀忠表示:“我根本不可能收他们的钱”;同样的,对于另一笔数额比较大的贿赂,王怀忠同样表示:“证人的证词和当时的情况不符”。

  只对两件证据“不持异议”

  由于王怀忠案件涉及人员多,时间跨度长,其所涉嫌的经济犯罪事实过程也比较复杂,昨天的庭审上,控辩双方向法庭出示的证据也相当得多,除了一些与经济有关的票据和一些公文任命,绝大多数都是证人的证言。

  尽管多媒体示证系统上只对一些主要的证据进行展示和宣读,但从头到尾,对于上百件证据,王怀忠只对两件很爽快地表示“不持异议”。一份是合肥市三孝口邮政储蓄所的一份价值20万元的存单,户主写的是王怀忠女儿的名字;另一份是有关对其在阜阳的一套估价为15万余元的房屋产权证明。

  除此以外,王怀忠对其他所有的证据都表示:“有异议”,“有问题”,“关于这个我有话要说”……

  11个主要证人只出庭一个

  在昨天的庭审中,检察机关当庭指控王怀忠接受了11个行贿对象的贿赂,为了对被告人负责并体现法律的公正严肃性,检察院初期曾打算让11个行贿对象都亲自出庭作证,但在昨天的庭审中,只有一个叫杨应宇的证人出现在法庭上——该人对《易经》很有研究,曾被王怀忠尊称为“大师”,据说王怀忠一度对其言听计从,十分信服。

  但昨天当杨应宇在法庭上承认其曾经帮王怀忠在2000年12月10日将一集团送给王怀忠的200万巨款带到合肥,并将其中120万拿出替王怀忠送给别人请求“码平事情”,而后将其余80万代为保管后,王怀忠立即翻脸,称杨应宇的证词不对,是编造的。当庭对质的双方一时间唇枪舌剑,言辞激烈,还是由法官制止才结束了争执。

  据有关人员介绍,其他10个行贿人,如今有的在蹲牢,有的因为严重经济问题在接受审查或者被关押,有的身染重病无法出庭。

  王怀忠:家里最多只有60万

  对于检察机关指控自己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王怀忠也在法庭上大喊冤枉,他说自己怎么也弄不明白检察院如何计算出他的家里拥有的人民币、外币、存单、债券凭证以及金银首饰等物品价值达到900多万元。尽管检察官当庭说明了详细的计算方法,并提出这已经是最保守的数字,但王怀忠依旧对这个数字表示怀疑,他说自己不管家,但听老婆说,自家的财产绝对不超过60万元。

  王怀忠:很多损失是“集体决策”的错误公诉人在昨天的庭审上表示:由于王怀忠这几年来利用自己的职务和关系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的不当利益,目前已经给国家造成了4162万元的损失,王怀忠应该对这笔损失负责。

  但王怀忠对此显得很不以为然,他在阐述了一番自己为国家做出的贡献后,轻描淡写地说:“这4000多万的损失即使造成,也是集体决策的失误,不该把这笔账算到我头上”。王怀忠同时强调,他做出的每一个决策,都是“经过集体研究的,都是符合中央和地方的政策的”。

  最后陈述只用了2分钟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王怀忠对一些细节的情况很是纠缠,尤其在举证质证阶段,他对每件证据都要充分地阐述自己的观点,但王怀忠的最后法庭陈述只用了短短的2分钟。

  与先前的韩希鹏、李和中在法庭陈述阶段不约而同的深刻反省不同,王怀忠在这个阶段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忏悔,他虽然表示“一定会接受并服从法庭的判决”,但他也同时说“历史将证明我这是最大的冤案”。

  对于王怀忠的说法,公诉人极其愤怒,他们表示:王怀忠今天的认罪态度极为恶劣,“应该从重处理”。 

(责任编辑:周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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