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1月10日23:30


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发表谈话:
哈尔滨市政法机关正对“宝马案”认真调查复查

  人民网哈尔滨1月10日电 记者汪波报道: 哈尔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今晚22时40分,就2003年10月16日哈尔滨市发生的宝马车撞人案向媒体发表谈话——

  2003年10月16日,哈尔滨市发生一起交通肇事事件,造成1死12伤的严重后果。这是一起非常不幸的事件。事发后,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领导的重视。省公安厅主管领导责成省、市交管部门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直接听取案情汇报,要求依法严肃处理。当地公安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事发当天,哈尔滨市公安机关对肇事司机苏秀文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决定,苏本人提出申请复议;10月18日,哈尔滨市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苏秀文刑事拘留;10月25日哈尔滨市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苏秀文批准逮捕;12月20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以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苏秀文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此前,有关民事赔偿,肇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已作出赔偿处理。

  谈话指出,“10·16”案件发生后、特别是案件公开审判以来,许多群众及新闻媒体对案件给予了关注,提出了一些质询和疑问,对群众和媒体的监督我们表示欢迎。同时各级领导也高度重视。2003年12月30日,在黑龙江省委书记宋法棠主持的省委常委会议上对此案进行了研究,确定由司法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复查,主要是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量刑是否适度,审理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司法腐败问题。按照省委要求,省、市政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正在严肃认真地开展调查、复查工作。请相信,我们会尽快给人民群众、新闻媒体一个负责任的答复。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李海元)
人民网驻黑龙江记者报道集
哈尔滨“宝马车撞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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