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记者刘铮、董峻) 2003年全国发生各类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5%和1.9%,但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了16.7%和33.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铁锤2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 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2003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相对稳定,趋向好转。全年全国发生各类伤亡事故963976起,死亡136340人。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14起,死亡830人。
在2003年的各类伤亡事故中,道路交通事故仍然是“头号杀手”,夺去了104372人的生命;工矿企业伤亡事故死亡17315人,位居第二;铁路路外伤亡事故死亡8530人;火灾事故死亡2497人;渔业和其他船舶伤亡事故死亡和失踪535人;水上交通事故死亡和失踪498人。
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在2003年有所好转。煤炭行业发生伤亡事故4088起、死亡6702人,分别下降5.9%和4.2%。煤炭行业在产量增产3亿吨的情况下,百万吨死亡率由4.64降到4;道路交通在车辆大量增加的情况下,事故死亡人数减少4.6%。
2003年我国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北京、天津、江苏、新疆,以及铁路、民航系统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有12个省的工矿企业没有发生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