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07日10:00


山西省煤矿事故死亡每人获赔不得低于20万

  人民网太原12月7日电 记者罗盘报道:今日,山西省安全监局发布消息,为加大对事故矿井业主的经济处罚力度,今后,如果违反有关规定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煤矿矿主对死亡职工的赔偿标准每人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同时,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乡(镇)煤矿,将被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由政府收回采矿权重新进行公开拍卖。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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