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9月08日05:32


“4·8”特大传销案追踪报道之三
会员是敛财机器 传销团伙核心人物自曝骗局

  从记者得到的材料看,沈某在传销组织内地位显赫,“辈分”很高。

  现年30岁的沈某,仅初中毕业,但聪明过人。1999年被初中同学发展为会员,随后边发展下线边讲课。第二年起,他讲的课因煽动性强在传销组织内声名大噪。两年后,沈某的讲课对象已经从初级会员变成A级传销商;授课内容也仅仅从鼓动“新朋友”加入并教他们如何发展下线变为教给A商们怎样进行团队管理、发现培养传销“人才”等“成功学”。

  2003年起,沈某专职为传销团伙讲课。传销组织有意识地包装沈某、神化沈某,靠收取的会员人头费支付给沈某天价讲课费,最高时一堂讲课费达3万元,讲课地点也多在高档宾馆会议室。很多大的传销商以能“聆听”沈某的课而感到荣幸。

  沈某作为传销团伙高层负责“洗脑”的人,被团伙成员奉若神明。

  沈某是“4·8”特大传销犯罪集团的2号人物,以善于讲课闻名于该团伙乃至整个传销界。为了更准确地揭开传销这个巨大的骗局,记者对沈某进行了专访———

  会员是顶级传销商的敛财机器——传销团伙核心人物自曝传销骗局

  本报记者  何勇

  如果不是屋内几名民警,很难把眼前这位谈吐温文尔雅的青年和特大传销犯罪集团A级代理商眼中的“教父”联系起来。

  自述之一

  传销不像销售产品一样能创造价值、产生利润赚钱;赚的就是人头费,所以从里到外都是骗

  记者:你都讲些什么?

  沈某:开始没出名时,给刚来的会员讲直销、营销很赚钱什么的,煽动他们加入;后来出名了,主要是给那些参加培训的A级代理商讲如何加强改进团队管理,遇到挫折时推进事业开展什么的。主要是“成功学”。

  记者:不是传销吗?怎么叫直销、营销呢?

  沈某:传销不是国家禁止嘛,如实说,谁参加呀?给刚加入的朋友讲课都说是营销。

  记者:传销到底赚不赚钱?沈某:简单地说,传销不像销售产品一样,能创造价值、产生利润赚钱。传销网络的资金来源都是会员、下线交纳来的会员费,组织不同,会员费不同,基本在2000元以上。每发展一个新会员,D、C、B、A级(级别顺序从低到高———记者注)代理商都从中抽取一定比例。其实赚头就是人头费。

  记者:这不就是骗吗?

  沈某:传销从里到外都是骗。现在传销的名堂很多,经营的产品也五花八门,但其实都是个幌子。你加入了,交了几千元,为了发财,至少是为了收回成本也得拼命地发展下线,骗他们。新骗进来的会员又开始同样的轮回。

  自述之二

  理论上每个人都可能赚钱,但实际上,概率几乎为零。A、B以下数量庞大的会员都是A级传销商的敛财机器,血本无归

  记者:不考虑传销组织被国家严格禁止这个因素,传销团伙里面,到底谁赚了钱?按照传销的分配方式,B级是不是就可以赚钱了?

  沈某:你错了!真正赚钱的只是A级代理商,尤其是大的A级代理商,他们一般控制着500名以上乃至成千上万名的下线,分红会源源不断地汇入他们的账上;而有64—393名下线的B级虽然每月也有几千元的提成、分红,但由于我们国家不允许传销,他们多在异地活动,每月手机漫游话费就有两三千元;再说,B级对他的几百个下线来说,算是“成功人士”,为了包装自己,鼓励下线,他们要保持高消费,对有的经济不好、但有发展前景的下线,还要替他们垫付会费。这样一算,除了心惊胆战,日子往往也过得很苦。

  记者:可能有的人发财心切,明知是骗,还要加入来赌一把,对这些普通的下线,有多大的可能成为真正发财的A级“大老板”?

  沈某:理论上每个人都有可能,但实际上,概率几乎为零。

  一个B级传销商只有下线人数至少达到393人才能升A。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你的下线做得超越了你,你就会自动被淘汰,血本无归。真正赚钱多的是传销组织中的“大老板”。而A、B以下的数量庞大的会员们都成为A级传销商敛财的机器,血本无归。

  (记者了解到,在这个10余万人的传销团伙中,只有60多个A级传销商。他们才是暴利的获得者。由于金字塔形的组织和敛财结构,该团伙的“大老板”杨某收入最高,占到涉案金额3亿元的1/10以上。)

  自述之三

  传销比赌博、吸毒这些犯罪更厉害,这是一条不归路;我也是传销组织进行欺骗的一个道具

  记者:你也觉得传销危害不小吧?

  沈某:传销比赌博、吸毒这些犯罪更厉害,这是一条不归路。

  (记者了解到,沈某本来有一个贤惠、漂亮的妻子和一个可爱的孩子,但25岁时被初中同学骗上套,从此不能自拔。后其妻多次劝说无效,被迫离婚。家庭就此解散,沈某至今仍孑然一身,四处流窜,孩子一年到头见不到父亲。)

  记者:你不觉得你课讲得越好,危害越大吗?

  沈某:在搞传销的人里面,我认识的讲课比我好的人还有一些。传销组织是在故意神化我。现在有的A级传销商甚至说,哪怕是仅仅见我一面,都感到热血沸腾。

  其实,我也是他们进行欺骗的一个道具。传销组织的大老板把我当成做传销取得成功的榜样来树。树一个成功者的范例一方面满足团队中下线们的好奇感;另一方面使我的讲课本身也更有说服力,能激励听课的传销人员,鼓舞他们,使他们更好地发展下线。

  剖析“4·8”特大传销团伙真实生活——传销不是发财路,而是不归路

  本报济南9月7日电  记者何勇报道:记者在采访“4·8”特大传销犯罪集团覆灭一案过程中发现,尽管传销组织常常把一切都吹得天花乱坠,但实际上,除了这个组织顶层的十多个人外,传销组织其它各个层次的人,生活都很苦。

  绝大多数参与者都欺骗亲友,失去了基本的道德准则。传销基本处于地下状态,一般的传销人员都是在异地活动,为了达到吸引、诱骗新会员的目的,一般十余人组成一个“家庭”,身份证、手机、钱财统一交给“家长”,租一套便宜的房子,男女混居,背井离乡,生活很苦,即便醒悟了,也不好逃脱。

  这是普通传销人员的生活。那么这些号称“吃遍天下苦”的传销人员,这些宣称“不说话,埋头干,半年之后回头看”的憧憬者所羡慕的大A级传销商又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教父”沈某,妻离子散。该团伙中发展了4500名下线的A级传销商刘某,2002年被妻子骗进来。后来妻子迷途知返,而刘某却沉沦其中且发展了3名得力的下线,分别是其姐姐、大嫂和岳父。而孟某又把自己的儿子姜某骗了进来。

  A、B级传销商,自知罪孽深重,为了逃避公安人员的打击,不断变换藏身之地,居无定所,过着胆战心惊的日子。而更大的传销商在平时会将不法收入转移“洗白”,销毁证据,即使警方介入,会费也往往很难追回。

  经侦部门的干警说,由于打击传销团伙时间长、跨度大,追回的赃款一般不到10%。从这个角度看,他们奉劝那些抱侥幸心理希望通过传销赚钱的人:传销不是发财路,而是不归路!

  打击传销大快人心(读者留言板)

  9月2日五版刊登的《10万人为何共陷同一传销泥沼?》引起强烈反响,许多报纸和网站转载此文,读者发来手机短信或在网络留言,表达看法。这里摘登几条:

  138……533的读者:看到贵报报道山东传销案的告破,内心有说不出的喜悦。

  136……649的读者:看了贵报的报道,庆幸自己没有加入。传销无处不在,我前几天几个朋友就被骗到河南搞网络营销。

  132……698的读者:传销的诱人,就在于给自己套上了“皇帝的新装”而已。

  我的妻子、嫂子、侄女等人陆续被朋友拉下水搞传销,后来公安部门打掉了这个害人团伙。但我知道,还是有很多人又去了青岛、威海等地“发展”,我很痛心!希望媒体加强这方面的报道!

  ———吉林  陈风

  传销,就是拿一个茅坑里的普通石头也可以吹出很多功能来,这是一种典型的“经济邪教”。

  ———网友

  要打击传销活动,首先要让人们认识“传销”,知道传销有什么害处。

  ———网友

  政府对传销打击不力,各部门职责不清,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有的基层部门对传销不重视、甚至接到举报都不管!

  ———网友

  《人民日报》 2004年09月08日 第五版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刘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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