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交通条例严管公路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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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武汉3月18日电:日前,新的《湖北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经湖北省长办公会通过,从3月20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湖北省现用的《公路交通管理办法》为1998年制定。许多驾驶员受利益驱动,屡屡违章,但现行法规处罚力度偏轻,使不少驾驶员屡罚不改,达不到震慑违章的目的。新办法重点放在提高客运从业门槛,加大从业人员、车辆核查密度,强化运营个人、主管的责任,重罚违章者。
从3月20日开始,客运车辆若在湖北境内违章,将受到比原来更为严厉的处罚。超速行驶的最高罚款额由过去的5元上调至200元,并扣3分。对于客运车辆超载,每超一人罚款50元,超载20%以内扣3分,超过20%的扣6分,并责令就地转运旅客,转运费用由被处罚的当事人承担。为确保新的管理办法得以贯彻落实,湖北省各交警大队分别设立了由3至5人组成的专业便衣跟车队,长年跟车督察,此外,湖北省交警总队还将在4月15日至5月15日,对全省的公路客运进行突击检查,严惩违规者。(龙贡 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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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200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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