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04月19日08:09


解读“黑道霸主”刘涌团伙背后鲜为人知事件
恶贯满盈的刘涌。

  2002年4月17日下午,黑社会犯罪团伙头目刘涌那萎靡的身影,再次出现在押往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路上,这一天是他和他的21名同伙及涉案人员接受一审判决的日子。现年40岁的刘涌,曾是沈阳市人大代表,中国致公党沈阳直属支部主委、沈阳市和平区政协委员、沈阳私营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沈阳市和平区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扶贫先进个人。拥有20多个下属企业、3000多名员工、7亿元资产,曾是大红大紫的沈阳巨商。因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32起,不仅作案时间长,而且手段残忍,造成1人死亡、多人伤残及巨额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非法垄断

    1995年,刘涌通过贿赂时任沈阳市和平区劳动局的领导,承包了该局下属的企业———太原街中华商场。从那时起,刘涌便纠集一帮地痞、无赖发展自己的黑社会势力范围。用打砸砍杀等种种卑劣的手段,把生意迅速扩大到了烟草、服装、餐饮、娱乐、房地产等领域。1999年10月5日上午9时,业户王永学因为经销了云雾山、黄山香烟被刘涌得知。他派手下找到王永学,进行暴力殴打,造成被害人当场死亡。歹徒临走时还用刀威逼群众,“看谁今后还敢卖云雾山、黄山香烟。”用这种方法,原先云集在这里的烟草销售户纷纷改行做了其他生意,仅这一项刘涌就非法获利数千万元。

    暴力抗法

    1998年6月12日,辽宁省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3名执法人员到刘涌经营的百佳超市进行检查,因发现该店经营的酒类和化妆品不符合有关规定,引起刘涌的不满,便遭到追杀。事情发生后,一直没有结果。

    据沈阳警方调查,从1995年至2000年,刘涌团伙收编打手50多人,并配备各种枪支、匕首、砍刀,以刘涌的弟弟———原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分局探长刘军为首的一伙人也加入到该团伙的行列。

    寻找保护伞

    有了经济实力,刘涌开始寻求保护伞。他最直接的目标有3人,原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实、原沈阳市和平区劳动局党组书记高明贤、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焦玫瑰。

    由于刘涌背后有强大的保护伞和人大代表、扶贫先进个人等诸多光环的保护,一起起血案大多无果而终,直接助长了刘涌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的嚣张气焰。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案审处副处长孟辉说:“在预审调查中,整个涉嫌这个犯罪团伙的受害者都不报案,敢怒不敢言。有的人惧怕刘涌犯罪集团的势力,就在他被抓以后还不敢谈。”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刘涌靠着精心罗织的庞大关系网,每次都能化险为夷。

    当上人大代表

    在刘涌一系列眩目的光环中,他最看中沈阳市人大代表的头衔,把它印在了名片最显眼的位置。他把政治地位放在第一位,把人大代表的身份看成是为自己取得更大经济利益的“护身符”。

    据了解,推荐刘涌当沈阳市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单位是沈阳市和平区劳动局书记高明贤,在他的推荐表上记载:“刘涌将一个商场发展成一个企业集团,安置就业人员300多人,为振兴和平区经济作出很大的贡献。思想先进、作风正派,具备人民代表的资格。”

    其实,高明贤隐瞒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1992年时,刘涌在太原街一带涉及一起伤害案件,把和平区公安分局1名警察用枪打伤,负案在逃。1994年刘涌被抓后收容审查,3年后才解除取保候审,其间高明贤还到看守所看过刘涌。她很清楚刘涌为什么被收容审查。

    为了感谢高明贤,刘涌从1996年至1999年共送给高9万多元人民币。高明贤两个儿子结婚,刘涌又分别送了1万元和5000元人民币,总计受贿11万元。事后,高明贤征得了当时任和平区劳动局局长凌德秀的同意,未经和平区劳动局党组研究,便将刘涌推荐为候选人。凌德秀也因此获得了刘涌10万元的回报。

    1997年底,在有235名代表参加投票选举的沈阳市和平区人大会议上,刘涌以197票赞成票当选为沈阳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辽宁省人大代表冯有为说:“刘涌是半秘密成为候选人的,候选人到人大时介绍的很好,谁也不认识他,而且候选人与代表又不见面,虚假的材料欺骗了投票的代表。这样刘涌就当上了市人大代表。”

    丑恶行径

    刘涌在有了一定政治地位后,开始参政议政,借势编织关系网。马向东、慕绥新、刘实等人先后被他拉下水,以此跟公安机关抗衡。

    1998年夏季,刘涌给马向东秘书一包钱,总计两万美元。事后,马向东作为回报,将价值3.5亿元人民币的沈阳市中街商业区一块2.4万平方米的土地,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无偿划给了刘涌。身为沈阳市人大代表的刘涌为迅速占住这块地盘,用打砸的方式强行拆迁了这里的房屋。单是取得中街这块商业用地,他一夜之间就增加资产3.5亿元人民币。

    沈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专案一大队探长侯职桥说:“强行拆迁最典型的是原来的中街大药房。当时刘涌指使他的手下,拿着刀、枪刺、棒等凶器冲进药房,见物砸物,见人砸人,当时伤了4人,其他业户见状就纷纷逃离,损失很大。”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但由于沈阳市当时的有关领导包庇,事情一直没有解决。此后的一系列违法行为,都是刘涌当上人大代表之后所为。刘涌交待,他之所以想当人大代表,就是想提高自己的政治地位;给领导送礼,也是打算遇到麻烦事找他们帮忙。随着刘涌罪行的暴露,高明贤等涉案人员已被司法机关逮捕。

    被判极刑

    通过沈阳市公安局对刘涌犯罪集团的预审,查证这个案件一共涉案52人,最后移送到检察机关并案起诉的共22人,其他做出劳动教养或转为民事起诉案。这52人还不包括揭露出的腐败官员,只涉及刑事案件。

    一审法院认为,刘涌在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中,参与和单独作案32起,不仅作案时间长,而且手段残忍,造成1人死亡、多人伤残及巨额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在该犯罪集团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他起组织、领导、指挥作用,系首要分子,应对该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

    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对刘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22名被告人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金人民币1500万元。

    被告人宋健飞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吴静明、董铁岩、李志国、张新民、马新阳犯故意伤害罪,均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程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李凯、朴成文、艾义、冯春雨、孟祥龙、张建奇、刘凯峰、洪长宁、朱赤、刘军、马宗义、项培岳、房霆、王刚等因犯故意伤害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同时对上述各被告人附带民事赔偿部分作出了相应判决。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财产、犯罪工具被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据新华社《新华纵横》

    《京华时报》 (2002年04月19日第A10版)

刘涌2000年7月被捕时。
原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实
原沈阳市政协副主席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焦玫瑰
(责任编辑:周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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