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7月17日21:08


9月1日起 广州拖吊车费大幅下调 
拖吊企业应具相应资质,收费要重新申办   
梁正杰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由9月1日起,广州市交通事故、故障和违章车辆拖吊作业及停放收费将大幅下降,其中高速公路部分将下调约50%,普通公路下调约30%。 

  高速公路(含快速路、珠江隧道)事故、故障和违章车辆拖曳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全市统一收费标准。普通公路(含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故障和违章车辆拖曳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拖曳车行驶不分路程远近,实行统一收费标准。 

  此外,今后不论实施何种拖曳方式,只执行一种收费标准。拖曳车辆应要求到达交通事故、故障和违章车辆拖曳现场后,因其它原因不需要拖曳服务的,可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空驶费。 

  拖曳收费单位为具有相应资质的拖曳服务企业,执法单位一律不得收取拖曳费。同时,经批准具有经营道路交通事故、故障和违章车辆拖曳服务及停放服务资质的企业,要重新到市物价局申办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拖曳停放收费点都要明码标价,悬挂收费许可证,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及停放的相关标价牌。 

(责任编辑:张爱敬)
实用百姓生活信息——城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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