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生活 >> 生活专题 >> 买房贷款问与答 >> 买房贷款 2001年11月28日10:32


不按期还贷要承担什么责任
    

    由于目前延期还贷的现象越来越多,致使银行好多资金无法收回,所以银行为了防范此类事情的发生,就采取各种各样的应对措施。 

    比如,在签订的合同中写明,要是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话,银行有权处理抵押物或质押物,还有权采取其他措施,追究其他违约责任。 

    银行为了加强管理,在购房人提出申请贷款时,银行会要求借款人要有不少于两个月的存款,要是到了时间还没还钱,银行可能就会直接从借款人的帐号上扣划了。 

    要是累计到一定的程度,银行会对借款人进行催告,要借款人按期还钱。如果不还,银行就会处理抵押物或者质押物,比如把借款人抵押的房屋给卖了,或者把借款人放在银行的国库券给卖了,拿卖的钱抵借款人的欠款。如果借款人是按揭还款,用期房来抵押贷款,银行就更好办了,要是房子还没修好,比如楼盘烂尾的情况,借款人不继续还款了,银行就会去找开发商,因为开发商是借款人的保证人。如果房子修好了,由于房屋的有关证件,比如房产证抵押在银行那里,银行也可以申请处理抵押的房产。 

    另外,要仔细地看合同,注意上面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违约责任。在《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下列情况属于违约: 

    ①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②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资料,已经或者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③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者质押权财产或者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 

    ④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 

    ⑤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的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摧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押物明显减少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没有按照要求提供新保证人、新抵押物或质押物的。 

    所以,银行能够采取的措施不少,他可以停止向借款人再发放贷款,也可以处以罚息,处理抵押物。 

    (娟子) 


《北京青年报》 200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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