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代办先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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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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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将保护贷款人的资金安全
■认证代理机构名单下周公布
昨天,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从现在起,对市场上的50多家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代理机构实行认证制度。有关人士分析,在严格的认证条件下,今后能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机构数量将大为缩减。因此,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该注意将在下周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名单。
按规定,经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证的代理机构,分中心可受理其代为办理个人贷款,凡未经认证的代理机构,分中心一律不得受理其代为办理的个人贷款。认证条件有具备合法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等,认证有效期为一年。而且,据透露,不按规定代办、给他人造成了资金损失的代办机构,将被驱逐出代办个人担保委托贷款的认证机构行列。
有关人士介绍,由于代办机构的利润丰厚,所以市场上出现了大大小小50多家公积金贷款代办机构,有的注册资金只有10万元,人员也就几个人,很不正规。有的代办机构与开发商联手骗贷,代办没有合法销售手续商品房的公积金贷款,等到贷款办不下来,贷款人追索代办费及其他钱款时,这些代办点已经人去楼空。采取认证制度,将有利于保护贷款人的资金安全。认证后,代办机构数量的大幅缩减,不会给申请公积金贷款人带来很大影响,因为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每月批的贷款数量为几千笔,符合认证条件的一家大型代办机构每月业务量就达七八百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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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 200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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