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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3月9日讯 2004年3月7日晚7点,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忠梅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女性论坛,就“走近女法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现将访谈整理如下:
【吕忠梅】:大家好,参加两会能够在北京过三八节非常高兴,祝网友们三八节快乐!
[april]:吕法官,你如何处理家庭、工作的关系?
【吕忠梅】:处理家庭和工作的关系是每个人都面临的问题,我自己觉得工作的时候,做好一个法官,回到家里,做好一个母亲,一个妻子该做的事。
[爱国卫生人人有责]:嘉宾好!人说“进了公检法,想不坏都难”,不知嘉宾听闻否?
【吕忠梅】:这是对公检法的一种误解,在法院的实际工作中,好法官是绝大多数的,怎么说呢?坏法官确实存在,但不能够代表法官的主流;绝大多数法官还是在兢兢业业的工作,忠实的执行法律。
[不想说得太多]:嘉宾,日常生活中您是什么样子的呢,喜欢做什么?
【吕忠梅】:日常生活中的我,也是一个普通女性;喜欢读书、喜欢感受生活。
[我爱喝可口可乐]:嘉宾你每天的工作是不是很枯燥,说说您最难忘的一次工作经历吧!
【吕忠梅】:法官的工作都是创造性劳动,每天都在面对新的案件,不会枯燥。
[靳文]:湖北大悟法院的法官绑票受到处理没有?
【吕忠梅】:大悟法院的事件是法官为钱办案,正在处理中。
[哲源]:“女法官”——典型的女强人,你这样认为吗?
【吕忠梅】:我不认为女法官是典型的女强人,因为很多人认为女强人就是不懂生活,只会工作的人;其实,法官这个职业,要求对人性、对社会、对生活有透彻的理解,不懂生活的人,不理解社会的人,是做不好法官的。所以,至少女法官不是大家想象的那种女强人。
[拉灯不睡觉,那干点啥呢?]:嘉宾,当法官肯定遇到不少说情的,你怎样应付这些说情者?会不会影响你与亲朋的关系?
【吕忠梅】:当法官会碰到情与法的关系,如何处理,取决于你对法律的信仰,如果你相信法律,就应该法律优先。在有些时候,可能会影响亲朋的关系,但是,法官应该是一个中立者,如果确实因为职业影响了亲朋关系,这也是一种职业的需要。
[农阁居士]:尊敬的嘉宾:您是怎样平衡做官与做学问的呢?
【吕忠梅】:法官不是通常人们认为的那个“官”,他仅仅是一个裁判者,所以我觉得做法官和做学问并不矛盾,审判资源也是研究法律的一个最重要的基础。当然,做法官和做学问,在思维上会存在一些差异。我认为,法官是一个合唱队员,教授是一个独唱演员,他们的思维方式是不一样的,需要做一些调整。
[不想说得太多]:吕代表:你做人的信条是什么?
【吕忠梅】:自然就是美。
[哲源]:吕院长:您经常上网吗? 经常来强国社区吗?
【吕忠梅】:对。经常上网,也是强国社区的热心读者。
[天南居士]:公检法担负着我国法制化的重任,但是其中却有许多人知法犯法,这不得不说是缺少监督的缘故,请问你们的权利由谁来监督?
【吕忠梅】:你说的很对,公检法在法律的实施中都具有不同的职责,他们作为执法者、司法者,承担着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目前,确实存在着一些知法犯法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缺少监督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公安、检察、法院权力也是不同的。法律明确规定了权力的制约制度,现在在制约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不足,这是司法体制改革一个重要的方面。
[梅渊]:法官待遇历来不明确,一会公务员一会又说不是,不知在未来的这一年是否有变化?怎么变化?
【吕忠梅】:从理论上讲,法官是国家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专门从事司法活动,不是公务员。法官法对这一问题已经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中由于人事管理制度的问题,法官的性质确实有些混乱,我们正在积极呼吁,正确定位法官,为法官职业化提供基础条件。
[哲源]:压力特别大的时候你会怎样?
【吕忠梅】:工作上有压力的时候,我会去寻求一些帮助,在我的工作中,处理的大多数案件都是官民纠纷,就是行政案件。在现在的司法环境下,这类案件审判比较艰难,需要得到各方面的支持,我作了一些努力,还是很成功吧!
[农阁居士]:请教嘉宾:我在网上看到这次人代会“人权入宪”,是不是真的?
【吕忠梅】:是真的。尊重人权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基本标志。
[巫山云雨]:吕代表,现在很多媒体喜欢宣扬所谓女强人,意在和男人于社会上(特别事生意场、官场上)一争高低,你认为这样的宣传合适吗?你是否认为男人和女人再当今社会的分工应该还是有区别的?你认为家庭妇女是否也应该是正面宣传的对象?
【吕忠梅】:是。妇女对社会的贡献是多方面的,各类妇女只要为社会作出了贡献,都可以成为宣传的对象,不一定非要固定某种模式,或者认为只有某一种妇女才是成功的。
[梅渊]:吕忠梅,再提一问题,近两年,你那里审理的侵害妇女儿童案件有否降低?
【吕忠梅】:近年来,损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与往年基本持平,但是,法院加大了对这类案件审理的力度,也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些便利措施,如司法救助。
[巫山云雨]:请问嘉宾——你认为中国老百姓仍然不愿意打官司的原因是什么?
【吕忠梅】:中国老百姓不愿意打官司有很多原因,我觉得最主要的有三个:第一,现在司法的成本比较高;第二,的确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现象;第三,诉讼风险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农阁居士]:您一般喜欢上什么网,网名是什么,可以告诉一下我们,好吗?
【吕忠梅】:我经常上的网是法律方面的比较多,像民商法网、中国私法网、人民法院网,再就是一些综合性的网站,像人民网。
[巫山云雨]:现在很多法官都喜欢说要把案子办成“铁案”,你认为这样宣扬符合法理精神吗?
【吕忠梅】:从人的认识论角度讲,法官办案是对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作出的判断,这种认识是有限的;从法律真实意义上看,案件是正确的,但不一定就是客观真实的,因此,“铁案”也只是相对的。
[巫山云雨]:现在老百姓的事情是不是都能得到法律及时的保护?如果不能,国家给予了什么权利让老百姓自护?
【吕忠梅】:对于公民而言,权利保护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力的方式,另一种是公力的方式。法院不告不理,如果老百姓的权利受到侵害,必须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起诉或者和解,或者是申请仲裁,都是老百姓自己的权利,也是保护权利的重要方式。
[哲源]:我感觉嘉宾长的不像“法官”,到像一个搞技术的
【吕忠梅】:司法本身就是一项技术,并且是一种非常精细的技术。他要把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转化成为诉讼,依照法定程序,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纠纷。
[巫山云雨]:不要介意我们提问比较尖锐——不是对你本人的。你能否评价一下老百姓对目前司法的信任度?
【吕忠梅】:目前,老百姓对司法的信任度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造成老百姓对司法的不信任原因也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司法工作本身的不理解。我举个例子吧,我们湖北法院一年审理33万件案子,如果错案率为千分之一,一年就会有300多件,如果媒体只报道这些案件,会形成法院每天都在办错案的印象。
[直言了]:嘉宾在会上有什么提案吗?
【吕忠梅】:在会上有几个议案,主要是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行政诉讼法修改、环境保护法修改、司法体制改革、法院经费保障,这几个方面的问题。
[巫山云雨]:请问嘉宾——中国司法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做到“无罪推理”?特别是在公安系统?孙志刚现象只是一个制度、一地区的现象吗?
【吕忠梅】:中国的法律已经确定了无罪推定原则,司法机关也正在努力实现,但是,由于长期司法理念的影响,真正做到还有一个过程,我们在努力。
[创新特色]:请问吕院长:女法官比男法官有哪些工作压力?
【吕忠梅】:法官的工作压力没有性别问题,每个法官面临的压力都是一样的。但是心理承受力可能不一样。
[直言了]:建议嘉宾个提案:各级政府给低收入民众提供免费或极低价的律师服务。
【吕忠梅】:各级政府在司法行政部门已经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专门为落实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也就是免费律师。
[创新特色]:您如何看待法官职业化的问题?
【吕忠梅】:法官职业化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要确保司法公正,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职业法官队伍。法官职业化要求法官树立正确的法律思维,认同共同的职业道德,保持中立的态度。
[巫山云雨]:我不同意吕法官的说法——33万件案子对于你们来说,可能错300件好象没有什么大不了,最多就是批评、处分,但是对于那300个家庭(甚至更多)来说,每一个都是灾难!
【吕忠梅】:说的很对。每个错案对于当事人以及他的家庭来说,都是灾难,发现错案,都应该纠正。但是,法官也是人,认识是有限的,绝对不出现错案,也是不可能的。社会对于这种现象,如果没有一定的认同,会对司法权威造成不良影响。解决这个问题,只能是通过建立错案纠正机制。
[直言了]:法官(执法)同时是代表(立法),您觉得是不是有点奇怪?
【吕忠梅】:中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以我成为了人大代表。但是,我觉得身份不同,职责不同,不能用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制度来看待这一问题。
[农阁居士]:您是怎样看待舆论审判,它可以干扰司法审判?
【吕忠梅】:舆论不是审判,舆论是监督的一种形式。作为法官应该中立的对待一切来自外界的影响,忠实的按照法律进行判断。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官是不应该受到舆论干扰的。
[创新特色]:我听过您的发言,请问女法官比男法官更注重的是法律还是同情?
【吕忠梅】:当然更注重法律,法官忠于法律是天职,这跟性别无关。女性法官在工作中体现性别特色,主要是在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方面更加细致,以更加人性化的方式对待当事人,使当事人更容易接受裁判的结果,以及审判的方式。
[黄河飞流]:嘉宾:我认为司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是“司法独立”问题,只有“真正”开始面对和认真解决这个“雷区”。
【吕忠梅】:对,我同意你的看法。
[创新特色]:您如何看待人大的个案监督?
【吕忠梅】:人大的监督是集体监督,对于个案,法律规定了法定形式,人大个案监督,不等于个人监督。
[巫山云雨]:我们司法人员的水平和素质。等到错了再纠正,一是丧失了老百姓的信任;二是成本太高。提高正确率,把该做的事情一次做对,这才是我们法官的态度,不要企望别人的理解和原谅——别人原谅了你,你自己原谅自己吗?
【吕忠梅】:你的看法有一定道理,如果你学习的是法律,一定对于法律运行规律有正确认识,法官办案依据的是法律真实,法律真实本身就是有局限的,正确是相对的。因此,法官个人当然应该力争正确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但是,要求百分之百正确,也是不科学的,实际上也是做不到的。
[创新特色]:请问女法官:您如何正确处理依法办案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
【吕忠梅】:党的领导,对于法院而言,主要是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并不是对个案的直接干预。在中国,共产党将自己的路线和方针,通过立法形式体现出来,成为法官办案的依据。法官忠实的执行法律,就是在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就是坚持党的领导。
【吕忠梅】:非常高兴能够和网友们进行交流,也给了我很好的启发。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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