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3月23日10:00


湖北省年内将推行城乡特困户医疗救助

  人民网武汉3月23日电 为解决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特困户“治不起大病”问题,湖北省财政厅负责人20日宣布:近期湖北将在部分县市试行“城乡特困户重大疾病等医疗救助办法”,年内在全省推开。

  新近召开的全省财政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已讨论了与此相关的两项医疗救助基金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两项基金来源于政府拨款、向社会筹集和各界群众自愿捐款等渠道。

  据悉,湖北省城市居民低保对象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用于低保对象患重大疾病而个人又无力承担全额医药费用时,向其提供一定的医疗救助,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救治。个人累计救助资金,每年不超过3000元。

  农村特困户医疗救助基金的使用范围是:帮助农村特困户个人应缴纳的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救助因患大病重病、住院治疗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重点救助各类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符合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救治费用。农村特困户全年每人累计救助资金,拟不超过4000元。(杜若原 熊波 谢松文)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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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农村医疗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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