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9月5日电 记者宋学春报道:赵爱香是青岛郊区胶南市张家楼镇岭前马家庄农民,去年被诊断出患有风湿性心脏病,住院费和换瓣手术费花了4.8万元。出院回家后,身体逐渐好转,但几万元的医疗费用负债使她心里总像压着块石头。没有想到的是,大病统筹合作医疗帮了大忙,胶南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为她报销了1万元。此外,依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她还可拿到1820.4元基础合作医疗报销金。
从9月1日起,随着郊区平度市和莱西市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青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已达80%,400多万农民从中受益。青岛计划到2005年,全市基本建立以区(市)为单位的农村大病统筹合作医疗制度。
据青岛市卫生局局长曹勇介绍,从2003年起,市级政府每年安排5000万元、区(市)级政府每年安排5000万元,总计1亿元,用于农村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持以区(市)为单位统筹、以家庭为单位参加的原则,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原则上农民每人每年缴费不低于10元,农村优抚对象、享受低保救助者、五保户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财政负担。各区、市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不低于每人每年10元。经济发达区、市可根据农民收入水平及实际需要相应提高缴费标准,各级财政适当增加政府补助资金的投入。
《华东新闻》 2004年09月06日 第一版
来源:人民网-华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