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衍空希望港府对邪教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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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香港2月21日电 香港佛教联合会常务董事兼弘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释衍空法师,昨日代表香港佛教联合会,在香港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探讨了“邪教”的定义问题。
他认为,“高度危险教团”有以下的定义:信徒在邪见的迷惑或教会领导的指引下,做出可能危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有众多信徒因信仰或依从宗教团体的教义和活动而失去理智,或做出社会人士认为极端和异常的行为;有高度的组织能力和资源,并公然向国家法律和权力挑战。
释衍空说,法轮功也有以下的活动:自从李洪志在2001年1月1日在一篇《忍无可忍》的文章说:“……忍绝不是无限度的纵容……忍是可以为真理而舍尽一切……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教无可要的地步,那就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就已经有多人因自焚殉“教”而死。2000年的六七月间,法轮功分子在大屿山宝莲禅寺骚扰游人,打岔清修,尝试包围和攻击智慧法师的汽车。最无理的是,在同时期的一个晚上凌晨1时许,法轮功分子跑到与世无争、清修苦行的宝林禅寺,大吵大闹,开大唱机宣播法轮功法,这些行为实在是极为异常和令人讨厌。至于有关“法轮功”的组织能力、资源和对国家法律和权力的挑战等报道,在近期的报章可时常见到。
释衍空说,一般说的邪教未必是“高度危险教团”,但“邪教”可以演变为“高度危险教团”。从一般人定性为“邪教”的教团(如日本的“真理教”、美国的“大卫教”等)可以归纳出“邪教”的一些特征:
一、教主或领导多以神、佛或先知自居,并自称能掌管宇宙及人的生死,或只有通过他才能得救;二、鼓吹及强调神秘主义,立很多不能印证、高大空的预言或承诺;三、鼓吹脱离现实的生活,带领信徒进入一个封闭和梦幻的理想世界;四、信徒在没有深入了解教主的智慧和德行时,便凭幻想和迷信,对教主言谈有着迷般的信服和依从。
释衍空表示,为了人生安危、社会安宁和国家长远利益,香港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应该认真面对和处理“邪教”问题。对“高度危险教团”的出现,如不能及时密切给予注视并防患未然,会出乱子,他们的矛头一定会指向政府。 (陶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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