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昌和被追授“实践‘三个代表’好干部”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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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重庆6月29日电 记者范伟国报道:今天上午,重庆市举行追授、授予黎昌和同志“实践‘三个代表’好干部”、“革命烈士”称号大会,各界群众1000余人参加。
2002年5月19日,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黎昌和同志在察看该县龙河流域宇城坝工程河道泄洪情况时,为抢救落水学生壮烈牺牲,年仅39岁。黎昌和同志1980年入伍,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从部队转业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委工作。他是在党的长期教育培养下成长起来的好党员、好干部,曾6次见义勇为、舍己救人。他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埋头苦干,组织和带领干部群众多次出色地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他多次向灾区捐款,几十年如一日地帮助社会困难群众,使群众感受到了党的关怀和温暖;他用最宝贵的生命模范实践“三个代表”,奏响了时代的新强音。
为了表彰他的英雄壮举和模范事迹,重庆市委、市政府决定,追授黎昌和同志“实践‘三个代表’好干部”荣誉称号,并在全市开展学习活动;重庆市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条例,批准黎昌和同志为革命烈士。国土资源部作出了在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向黎昌和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会上,重庆市和国土资源部主要领导向黎昌和同志的家属颁发了黎昌和同志“实践‘三个代表’好干部”荣誉证书、“革命烈士”证书,并发给慰问金。重庆市委书记贺国强、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分别讲话,要求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实践“三个代表“思想,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表彰大会之后,举行了黎昌和同志英雄事迹首场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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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200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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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星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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