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时政 >> 综合报道 2002年8月10日11:58


流动人口谁来管?新办法明确责任
    

    新华网北京8月10日电(记者  李薇薇) 现代社会,大量流动人口外出务工、经商,这部分人违反法律规定生育子女时,谁来管理并征收社会抚养费呢?对此,刚刚发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有明确的规定。 

    按照办法规定,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其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如果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和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均未发现,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完)  


来源:新华网 2002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湘)


相关新闻
 6种人有义务缴纳社会抚养费
 征收社会抚养费要下达书面征收决定
 计生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
 违反计划生育法者将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发布(全文)
相关专题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公布
 
推荐给朋友:
 
镜像:美国 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关于我们 人民网地图 帮助信息 广告服务 合作加盟 网站声明 招聘英才 联系我们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