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时政 >> 综合报道 2002年8月10日11:59


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要全部上缴国库
    

      新华网北京8月10日电(记者  李薇薇) 刚刚发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国家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对此解释说,这意味着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体制实行收支两条线,作为收的一部分,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也就是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作为行政性收费应列为一般预算收入,必须缴入国库,具体操作办法是全部上缴县级财政。各地以往实行的社会抚养费乡收县管,财政监督体制和专款专用制度相应予以废止。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另外,对于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的,要依照有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来源:新华网 2002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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