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时政 >> 综合报道 2003年1月11日09:47


下岗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贷款金额一般在2万元左右
    

  据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张建平)《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10日由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

    年龄在60岁以内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向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不得向上浮动。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在两万元左右,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可根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人同意继续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可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管理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级以上市都要建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所需资金主要由同级财政筹集。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3年01月11日第四版)  




 
相关专题
 关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推荐给朋友:
 
镜像:美国 日本 教育网 科技网
关于我们 人民网地图 帮助信息 广告服务 合作加盟 网站声明 招聘英才 联系我们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日 报 社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复 制 或 建 立 镜 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