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一年来,全国法院共审结刑事犯罪案件735535件,判处被告人933967人;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834350件。诉讼标的金额7685亿元,同比上升8.33%;共审结行政案件114896件;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343868件,标的额达3434亿元,同比上升8.46%。
回首2003年的司法工作,人民法院的三大“亮点”令人关注。日前,记者就此专访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
亮点一:司法检查力度大
复查案件超百万件
记者:早在去年4月,各大媒体都刊发这样的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将进行“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四方面:司法指导思想、审判作风、审判质量与效率以及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行为。请问这次司法大检查有何效果?
肖扬:为保证这次司法大检查不走形式,我院派出由院长、副院长带队的9个督查组,到各地督查指导。在司法大检查中,我院共复查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897件,地方各级法院共复查各类案件100多万件,其中复查重点案件104930件,对确有错误的依法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的法官进行严肃查处。同时,针对司法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本院制定和完善了14项工作管理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落实方案。
亮点二:“清超”工作有实效
制定预防超期羁押十项制度
记者:超期羁押、超审限,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我查看了相关资料,去年人民法院的“清超”工作范围之广,规模之大,涉及案件、人数之多,清理程度之彻底,对法院来说是历史之最。
肖扬: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及时清理超期羁押案件163件,除个别案件因适用法律问题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外,本院的超期羁押案件于2003年11月底清理完毕。为了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我院提出了“有罪依法判决、无罪坚决放人”的要求,截至12月31日,全国法院共清理超期羁押案件4100件、涉及7658人,除少数因法定事由外,基本清理完毕。此外,全国法院还清理民事、行政超审限案件20024件。
记者:010—65290097,肖院长一定对这个号码很熟悉吧!这是你们一个月前向社会各界公布的“超期羁押案件举报电话”。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还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也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肖扬:清理超期羁押工作,最重要的是要进入制度化良性运作。为此,我们制定了预防超期羁押的十项制度,切实防止产生新的超期羁押,主要包括:全面实行以审限管理为中心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建立超期羁押预警机制;建立严格依法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法律措施的制度;建立及时通报制度,告知法院羁押期限等法定理由;严格执行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等等。
亮点三:司法为民暖民心
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同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
记者:去年,您有两句话令公众印象深刻:一是“有罪依法判决、无罪坚决放人”;还有就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是人民群众,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也是人民群众”。我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在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方面下了很大功夫。
肖扬:为了将司法为民的要求基本落到实处,我们制定了10项制度,实施了23项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在为“第一要务”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11个方面下功夫,相继提出了数百项便民、利民、护民具体措施,充分体现司法活动的人文关怀。
具体说来,包括五个方面:第一,方便当事人诉讼,切实解决“告状难”、“申诉难”。最高法院接待处理群众来访12万余件(人)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接待处理涉诉信访397万件(人)次。第二,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保障有理有据但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去年,全国法院实施司法救助的案件22.8万件,决定减、缓、免交诉讼费10.57亿元。第三,注重审判质量,努力实现公平和正义。去年,当事人服判息诉率同比提高了11个百分点。第四,提高司法效率,使当事人尽快获得公平裁判的结果。本院新收各类案件审限内结案率上升,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二审结案率达94.19%。第五,加强基础性建设,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基层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采取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执行等方式,及时解决普通民事诉讼。
《人民日报》 (2004年02月25日 第十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