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要求清明节开展文明祭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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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民政部近日发出《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祀活动的通知》,通知说,清明节祭祀活动相对集中,各地要以“破千百年丧葬陈规陋俗,树新世纪祭祀文明新风”为主题,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宣传,深入开展文明祭祀活动。
通知要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破除丧葬陈规陋俗,树立祭祀文明新风。各地要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俗,用文明节俭的方式祭祀故人,倡导和推广“家庭追思会”、“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的新形式。大力倡导和鼓励群众采取骨灰深埋植树、骨灰撒海和深埋不留坟头以及其它不占或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单位和基层红白事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宣传群众中自发形成的文明祭祀形式。要防止焚烧纸扎冥币、兜售迷信丧葬用品、传销骨灰存放格位以及借机将已经平掉的坟头重新堆起等干扰殡葬改革的现象发生,引导群众自觉破除丧葬陈规陋俗,树立丧葬文明新风。
通知指出,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交通疏导措施,严防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防火和交通疏导的重要性,协调公安、交通、林业部门,精心组织,分片包干,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认真查找交通和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清明节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严防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红白事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逐村逐户向群众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严禁在坟山墓地焚烧祭祀物品,防止由扫墓、祭祀活动引发火灾。要安排专人对坟山墓地进行巡查,严防死守,真正管住火灾源头,防患于未然。
通知要求,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净化丧葬活动社会环境。各级民政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联合宣传、公安和工商等有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厂家、摊点进行一次清理,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厂店、摊点,销毁封建迷信色彩的殡葬用品,保护正当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殡葬用品集中的街道、场所,要抽调人员进行巡回检查,禁止非法用品的生产和流通。
通知强调,抓好行风建设,为群众的祭祀活动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为保证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正常有序进行,各级民政部门要把祭祀活动的管理作为一件大事,对殡仪馆、骨灰堂和公墓等群众集中祭祀的场所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漏洞和隐患要及时解决。要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纠正借机乱收费、乱涨价、收红包等行业不正之风,把行风建设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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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 200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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