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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 >> 经济 >> 行业动态 >> 综合 2001年2月12日09:11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三月起施行

李争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制定的《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使拍卖市场存在的串通竞买、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等现象得到有效制止。

    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规定,设立拍卖企业应当按照《拍卖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许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实施拍卖现场监督。《办法》还特别设立了备案制度,要求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应当于拍卖日前7天内到拍卖活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拍卖企业应当在拍卖活动结束后7天内,将竞买人名单、身份证复印件送拍卖活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拍卖企业应当按照《拍卖法》的规定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拍卖公告,拍卖企业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2天。《办法》还对拍卖企业、委托人、竞买人的行为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经济日报》 2001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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