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 时政 >> 时政专题 >>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 分析评论 2002年2月25日13:23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势在必行(2000.04.09)

龚晓菊

    

  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是建国初期与计划经济体制一同产生的。职工退休养老通常由国家财政负担或单位自理,按照职工退休时的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个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职工由此也依附于所在单位。随着改革的深入,这种个人依附于单位、退休养老全部由国家或单位包下来的传统的保障方式,越来越不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亟须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据统计,全国事业单位共有职工3200多万人,随着人口老龄化,退休人员的比例越来越大,在一些单位甚至超过在职职工人数。加之事业单位个人离退休金占原工资的比例较高,退休人员自85%至95%不等,而离休人员的退休金甚至超过原工资数额,退休金在国家财政拨款或单位事业费支出中的比重也越来越大。随着退休人员的逐步增加,财政乃至一部分单位不堪重负,现有退休养老制度难以为继。二是退休待遇不统一,差别性大,各单位根据自身的收入状况,自行其是,各搞一套,致使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待遇,不仅与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不相衔接,而且事业单位彼此之间也差距明显,存在高低悬殊、苦乐不均现象。致使相互攀比,各方面反映强烈。三是社会化程度低,各单位自行管理,自我运行,设立、配备各种相应的机构和人员,造成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浪费,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养老,缺乏统一的管理和行之有效的养老金调节机制。

    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国家人事部负责。自那时起,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也渐次启动。

    从目前情况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目前仍停留在试点和起步阶段,且大多数试点地区的养老保险工作只是在合同工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员工中开展,大量的差额拨款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没有包括进来,还谈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已远远滞后于企业,加快改革步伐已是刻不容缓。

    笔者认为当前,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既要与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又要适当照顾到事业单位自身的特点,保证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不致于降低。因此,改革的基本内容包括:

    1.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基金缴费机制。由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养老保险费应从国家对事业单位拨款的数额中分列出来,部分用以支付应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其余部分用作适当增加职工工资,以保证个人负担其部分养老费时,不致于降低生活水平。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由财政负担的经费中,也应当列出养老保险基金的相应比例,用于部分缴纳职工的养老保险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则应比照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办法,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

    2.实行统一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基本养老保险部分,事业单位可以采取与企业养老保险大致类似的制度模式。即在养老保险缴费上,其单位统筹费以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20%的比例缴纳,这部分资金,视事业单位的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等不同情况,由财政或单位负担或分担;个人缴费从本人工资的4%或5%起步,直至最终达到8%。个人账户的建立上,则无论何种事业单位,都按职工本人工资数额11%的比例建立个人账户,起步阶段个人账户缴费由单位出资6%或7%,以后逐渐降到3%,个人缴费由4%或5%起步,逐步提高到8%。

    3.养老保险待遇结构与制度规则的确立。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结构上与企业职工应大体相同。即职工退休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按职工退休时所在统筹区域上一年月社会平均工资20%的比例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包括增值部分在内的储存额的1/120的比例发放,这两部分构成退休职工每月的基本养老金。以后随工资增长或物价上涨幅度,进行相应的一定比例的待遇调整。对于中年职工,则将其新制度建立前已工作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按其指数化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给予相应的补偿。

    4.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既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安全有效运行的必要措施,也是体现不同职业、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对退休养老的需求差异。从单位的经济、经营状况出发,并考虑到各自的行业特点和职工收入水平,量力而行,按工资的一定比例,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基金。鼓励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参加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5.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的社会化。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将这类事务实行社会化、一体化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机构统一征缴、统一发放、统一管理,各单位不再设单独的诸如老干部处之类的管理机构,实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与退休人员管理相统一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从制度设定、利益调整到组织实施,都需要慎重考虑方方面面的关系,只有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才能将这项改革积极稳妥地推向前进。

     

    《市场报》 (2000年04月09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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