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医保司司长详解医保费用支付(200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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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树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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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医疗保险制度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该怎样花钱呢?记者日前采访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乌日图,请他就一些具体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乌日图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缴付办法,各地要确定一个单位和个人缴纳基本医疗费的具体比例,总体是这样的:个人缴纳个人全年工资的 2%,单位缴纳所有职工全年工资的 6%。两个费用缴上来以后,建立两个基金,一个叫统筹基金,一个叫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记在每个人个人名下,统筹基金由保险机构代为管理;统筹基金主要负责住院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职工去医院看病,如果看的是门诊小病,每个人都有个人账户,门诊费用由个人账户的钱支付。个人账户的钱花光了,就要由自己掏腰包了。如果是住院的话,就要按照当地医疗保险政策的规定,由自己出一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出一部分,至于自己出多少,各地会有不同的标准。以后病人有可能随身带一张卡,到医院去花账户上的钱,刷一下卡就可以了,也不必像以前那样拿着一堆发票到处找人报销,医院会记下来,到统筹基金里就报销了。
乌日图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是不分职工所在企业性质的,不管是国有企业、三资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一样,而且是强制性的,是法定的。这同商业性的保险不同,商业保险是自愿参加的,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必须参加的。对少数缴不起钱的特困企业,国家当然也有所考虑。因为,刚刚起步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是一下子就能覆盖所有企业和职工的,所以强调叫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就是从保障职工最基本的医疗需求考虑确定的缴费水平,是大多数企业都能参加得起的;而效益好的企业除了要参加法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还允许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并且明确了补充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和渠道。劳动保障部要求各地在制订方案时要考虑到大多数企业都能够承受的水平。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到今年年底要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乌日图就此指出,这是指的一种制度框架。实际上,要想在一年之内就让所有的职工都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是不现实的,费用支付上很复杂,也需要方方面面的合作。有些企业不愿意为职工缴纳保险费用,这需要政府和职工共同监督,去促使企业履行它必须履行的职责,这也是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抓的。有些企业不愿意为员工投保,这需要职工去捍卫自己的权利。我们国家现在医疗保险的起步是城镇职工,政策上已经涵盖了绝大部分职工,包括个体劳动者,但是目前确实也有一些地方还没有把个体职工和乡镇企业职工纳入进来,国家政策也没有规定这部分人一定要进来。
乌日图说,医疗保险是按照每一年收支平衡确定的,今年你交钱就享受这个待遇,不交钱就不享受这个待遇。在所缴上来的钱中,个人账户永远是你自己的,而统筹基金是不随你自己支配的。工作调离时,个人账户随之调离,统筹基金存入银行,按照国家预算专款专用。
他指出,各地基本医疗保险的模式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实行按人头定额包干,有的地方实行医疗费用总量控制,有的地方按医疗服务的项目支付。所以,现在各地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还不统一。现在不做统一规定,主要考虑过去公费医疗管理制度下也有一套医疗费用的支付办法,这涉及各地的管理办法不同。比如说,国际上通行的按病种支付医疗费用比较科学合理,但是按病种支付也需要一个基础,得把各类病种按单病种服药经过多年的实践资料的统计才能确定某一种病需要付多少钱,现在只有少数地方在搞。总体来说,各种办法都是有利有弊。对于刚刚开始的医疗保险改革,劳动保障部要求各地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在结合过去行之有效的方式基础上,对定点医疗机构制定一个医疗费用的结算办法。另外,要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反正就这么多钱,要把这些钱用好,由统筹地区制定具体的办法。要通过几年实践,摸索出一条比较符合我国医疗服务现状、医疗管理水平的比较合理的支付结算办法。
《中国经济时报》 2000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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