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20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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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三个领域的问题相互制约、相互影响,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必须长期面对的重大难点问题。控制人口数量,稳定就业形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既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稳步迈进的基本条件,也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根本性任务。国家计委会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体制改革办公室编制的《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专项规划》,核心内容是在控制人口增长的前提下,着重阐述“十五”时期,稳定就业形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方针、目标、主要任务以及相应的政策措施。
规划提出,“十五” 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要遵循以下指导方针: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实行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公平,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十五”发展目标是:
――有效控制人口规模,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十五”期末,全国总人口控制在13.3亿以内,五年新增人口5600 万人,人口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不超过9‰。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
――努力保持就业规模稳定增长,进一步改善就业结构,抑制失业率上升,基本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十五”期间,全国新增城镇就业4000万人,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40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到“十五”期末,三次产业就业结构调整为44:23:33,建立起机制灵活、基本完善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加速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起独立于用人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层次、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
“十五”期间的主要任务:一是继续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倡优生优育。二是继续保持经济的快速增长,积极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基本满足城乡劳动适龄人口的就业需求。改善劳动力就业结构,有效减轻结构性失业压力,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积极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三是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改进筹资方式和运营机制,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平稳运行和有效积累。
“十五”有关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措施有:
1、控制人口方面:继续实行党政领导责任制;制订有利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积极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化进程,逐步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体系;加强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建设;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2、促进就业方面:实行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依靠发展第三产业提高就业增长弹性,确立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渠道地位;实施城镇化、西部大开发两大发展战略,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建立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逐步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扩大各个教育阶段的入学规模,以就学延迟就业,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采取非全日制、临时性、阶段性和弹性工作时间等多种灵活的就业形式,提倡自主就业。
3、加强社会保障方面: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核心,改革完善社会保险体系;规范和强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真正独立于用人单位之外的社会化保障体系;健全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体系,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农民自愿为原则,鼓励参加商业保险,探索多种形式的补充社会保险;扩大社会保障资金来源,提高基金运营能力和积累水平;健全社会保障宏观调控和监督体制,研究制定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抓紧制定并实施《社会保险法》,加强执法监督;继续发展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等社会保障事业,大力发展慈善机构,鼓励社会互助和各种形式的志愿活动。
人民网 200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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