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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尾号为4680的网友:司法公正最需要解决的是彻底整顿执法队伍,特别是县市不正当关系招聘的人员。法律是严肃的,必须有高素质执法队伍,对失职各级有严厉处罚措施,代动人民守法。
- 手机尾号为3523的网友:请加大执法力度。我国现在法制还不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对现有法律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是个普遍问题,要下大力气进行解决。
- 手机尾号为0253的网友:基层公安、检察、法院办案受地方行政干预现象严重,由此造成冤假错案很多,建议加强司法机关办案独立性!对行政干预者要予以严惩。
- 手机尾号为1069的网友:老百姓最痛恨的官场腐败、司法腐败、教育乱收费等,中央能不能长痛不如短痛,有实质性的进展。这样对干部群众的团结性鼓舞性该有多么大啊!
- 手机尾号为2358的网友:民事案件判决后就算完,但没有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来解决老百姓的难题,因此出现了很多“民间悬赏”、利用恶势力讨债的现象,这样会使法律“悬空”。
- 手机尾号为0818的网友:司法独立与否事关公平和正义能否得到维护,社会诚信能否确立,而现行司法受制于行政和地方,希望两会在推进司法独立和司法体制改革上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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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正安全是人们的共同愿望。(IP:218.77.200.★的网友)
要真正作到司法独立!司法腐败,根本在与司法部门的地位低下!当然也要加强对司法的监督,舆论监督!(IP:210.32.172.★的网友)
司法腐败是最可怕的腐败,最严重的腐败,必须下决心自上而下地进行整治了.(IP:211.154.185.★的网友)
公民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诉讼是迫不得已的最终采取的合法手段。在当前的司法体制下,行政诉讼与其他诉讼相比,做到公正更加是难上加难。行政机关和他的利益共同体能够轻松地制约独立审判与公正的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公民大多有两种选择:一是公民对法律失去信任而沉默,二是采取自杀等极端方式。这两种方式都是消极的,从根本上说,这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枉法裁判,失败的不仅仅是公民。(IP:218.2.233.★的网友)
司法腐败是权力腐败的重要表现。产生司法腐败的原因主要是制度设计的严重缺陷。“绝对权力,绝对腐败”。权力缺乏有效监督与制约。谁来监督司法?如何监督司法?有的司法官员,还兼任人大内司委领导职务负责监督,司法与监督合为一人,造成包庇违法的条件。这样的国家机构设计原则,违反权力制约原则与机制,是国家机构设计的典型错误。类似的机构设计错误很多,其结果是造成国家机构功能与效率丧失,浪费社会宝贵资源。(IP:211.92.205.★的网友)
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开通申诉网,以最大限度地避免下面法院司法不公和群众有冤无处伸.确保司法公正、降低诉讼成本. (IP:211.98.106.★的网友)
司法不公,判决书没有按法律判,而老百姓又没有说话的地方!怎么执行!!!!!贪赃枉法的判决书,一看就知道法院有人的判决书,又怎么执行?这一切都是司法不公惹的祸!!!!!法官有责任,管理法官的领导有责任,总之,司法不公,贪赃枉法有责任!!!!!!!!!!!! (IP:211.150.238.★ 的网友)
司法腐败会动摇治国安邦的基础, 会影响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仰,民主和法制建设任重道远!(IP:218.13.57.★的网友)
赶快实行人、财、物真正独立的司法体制!不是法律服从经济,要用法律矫正经济发展中的违法犯罪行为。(IP:221.202.43.★的网友)
解决司法腐败很重要的是按照十六大的要求,积极稳妥地进行司法体制改革,我认为“积极”是对改革的态度问题,而“稳妥”是改革的方法问题。但现在讲稳妥的多而讲积极的少。 (IP:218.58.24.★的网友)
通过司法考试是很多法律人梦寐以求的愿望,可是通过考试之后很多人却不能从事法律职业,建议对司法考试后的用人机制制定相应规定。(IP:218.59.117.★的网友)
法院应该实行垂直管理,使其具有独立审判权,免受同级政府首长的干预,从而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判决不公是当前民众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愿采取法律手段的直接原因。 (IP:61.234.207.★ 的网友)
司法腐败,让法律成为一个文字游戏;司法腐败,让百姓伸冤成为一场闹剧;司法腐败,成为腐败的源头,成为众多腐败分子的保护场地。维护政府的诚信,中央是应该将整顿司法秩序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的时候了。 ( IP:61.236.194.★的网友)
法官应该独立判案,不受外界及内部的庭长和审判委员会的干涉,同时,法官的审理活动及心证过程应该完全向社会公开—真正的公开,要让大多数老百姓在当地最有影响的报刊上就能了解法官的全部活动,而不是仅仅在法院的内部“公开”。否则,无异于暗箱操作,何谈公正呢?(IP:219.139.205.★的网友)
维护司法公正必须是国家司法独立行使权力,保障司法裁决的有效执行,否则只是一纸空文。(IP:220.164.190.★的网友)
司法可以使社会矛盾得到缓冲,是对人民的权益的最后的救济而,中国目前的司法为“钱”的现象令人担忧啊。焦点访谈播放的湖北省大悟县法院为了“创收”,“绑架”无辜公民的事件,应该引起高层领导的重视。(IP:219.138.236.★的网友)
只有杜绝---利益驱动,才能实现司法公正。(IP:61.134.119.★ 的网友)
法官的综合素质是关键,在制度上必须明确:不能依法办事者马上下岗,对故意违反法规的终身不能再从事有关工作。(IP:61.236.164.★ 的网友)
很高兴地看到,我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民主政治方面,包括在法院队伍建设方面确确实实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也不可否认我们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如基层法院的队伍建设任务还很重,全国各地发展不平衡问题很突出,个别素质很低的人混进这支队伍,贪脏枉法、执法犯法的现象还确实存在。广大人民群众急切地盼望党和政府能不断加大解决力度,尽快解决县级等基层法律队伍中的问题。(IP:218.29.46.★ 的网友)
我国的确应该加强执法力度,我们制定的法律是好的,但总是到了下面就有人故意把经念歪,国家应该严惩有法不执的司法干部!(IP:202.114.98.★的网友)
建议:中央将整顿司法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腐败愈演愈烈与法院为违法者提供支持与保护分不开,尤其是拆迁案涉及土地倒卖、偷税等重大违法问题。并使一系列相关法律受到践踏,人们群众法治信心受到打击。纠正拆迁错案就是找回政府诚信;找回法律尊严;找回社会安宁。(IP:218.88.2.★的网友)
有的基层法院工资不能全部到位,怎么去实现“依法治国”呢?法官连自己的“工资”的权利都不能保障,他们能保障谁的权利呢?(IP:219.138.236.★的网友)
强烈要求修改民事诉讼法,加强对法院的诉讼监督。目前来说,法院的腐败令人发旨,加强对审判权的外部监督刻不容缓!可以考虑加大检察权对审判的制约,必须用权力来制衡日益腐败的审判权力!(IP:218.58.225.★的网友)
法院的腐败,已成为中国目前最大的腐败高地。纯洁法官队伍,清除前些年混进法官队伍中的所谓“合同制”的低素质混子法官,是不可再等待的事情。从某种程度来说,法官形象的低劣,绝大部分是这些败类造成的。因为象这些人,尽管没有象样的法律素质,也没有良好的品德,但是,他们却有着强大的人际背景,因此,他们往往有恃无恐,胡作非为。(IP:218.56.8.★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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