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3月11日08:44


还是要倡导通过“主渠道”联系群众了解民意

  由全国人大代表周晓光的一则“广告征询议案”开始,一时间,全国一些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以及部分人大代表纷纷效仿,如:北京公开向市民征集“两会”议案、兰州人大代表公开征集议案好忙活、海南推出全国人大代表与网民面对面活动等(以上均见中国人大新闻网),有的开办了“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有的设立了网上信箱,有的公布了热线电话……应该说,周晓光的创新举动有着一定的积极意义,进一步唤醒了广大代表的“代表意识”,推动了全社会更加关注民主政治建设,拓宽了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提升了广大群众反映自身愿望和要求的热情……

  但是,类似“广告征询议案”的诸多方式,有其不可避免的弊端。首先,从数量上看,来信来电众多,如何处理则成了问题,有报道说周晓光代表为此已经产生了“苦恼”。其次,从内容上看,群众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涉及面广,甚至是事无巨细,有些可能还是意想之外的问题。广则不深,很难把问题搞透;至于少数或个别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有些可能会“脱离”代表职责所要了解情况的“范围”和“主题”,对此怎么办?“群众利益无小事”,置之不理会伤害群众的感情,理也无法理清,如果形成这样的“尴尬”局面,长期以往,必然造成部分群众对人大代表的信任。第三,从作风上看,利用媒体了解民意,总有一种“坐等群众上门”的感觉,相对于传统型的“走访群众”、“体验生活”而言,似乎处于“被动”的状态。第四,“广告征询议案”的媒体效应一旦形成,可能出现一种倡导现代媒体联系群众的导向,而忽略“传统型”的联系群众的方法。第五,从事物的反面来看,“广告征询议案”有着不可忽视的隐患问题。如:假如类似“广告征询议案”的方式大范围地存在并不断发展,可能导致人大代表工作的混乱;假如出现某一代表利用代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怎么办?

  由上不难看到,利用现代媒体了解民意,在信息上有着快速便捷、面广量大等优势,但同时也存在着上述所列出的诸多问题,在目前全国人大、地方人大尚未对利用现代媒体了解民意作出规范之前,笔者认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当以传统方式为“主渠道”了解民意,以利用现代媒体了解民意为辅。

  何为“主渠道”?笔者认为,有关法律规定代表联系群众的方法就是“主渠道”。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可以参加代表小组活动、视察(持证视察)、约见本级或下级单位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其方式应当主要选定在:召开座谈会、个别了解、参加原选区有关单位活动、社会各界层和群众活动等,真正走到群众中,到群众家中的坑头、到工厂车间、到农户田头,真正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

  1、“主渠道”了解民意,是民心所向。群众盼望与自己选举的代表“面对面”,更盼望与代表在情感上“零距离”。“主渠道”是贴近群众的桥梁,是与群众打成一片的“核心载体”。任何时候“主渠道”都是广大群众更为需要和欢迎的方式。人大代表如果仅靠现代媒体维持与广大群众的联系,长年群众只能听其声,不能见其人,虽与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但这种联系总是有些浮在上面,让群众感到代表有些“政府官员办公”的味道。代表能否真正地融入群众之中,只有经常化地与群众“面对面”,才能实现感情上的“零距离”。

  2、“主渠道”了解民意,是代表之本。人民选举代表,代表代表人民,代表来自于人民之中,代表与人民是天然的“浑然一体”。如果代表把“面对面”地置身于人民之中当作一件“困难”的事,那么代表之本显然是存在一个“回归”的问题。倡导“主渠道”了解民意,是本质地实现代表与人民意志统一的根本保证。

  3、“主渠道”了解民意,是理性所求。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愿,总是于特定的环境和具体事件联结在一起的,不到群众之中,对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愿,只能是在感性认识的层面,而要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不是通过几个电话、几封邮件所能达到的,必须沉下身子,进行艰苦细致的调查。“主渠道”了解民意,能更全面、深刻、准确地掌握群众的愿望。

  4、“主渠道”了解民意,是与时俱进之基。科学发展推动时代进步。现代科技、现代传媒推动民主法制建设,但是,在坚持群众路线上,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主渠道”途径联系群众。“主渠道”是传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同时也是代表工作、民主法制建设的根基。希望人大工作者、新闻媒体、人大代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在肯定现代科技、现代传媒推动民主法制建设的同时,一定要始终坚持“主渠道”联系群众的方向不动摇。(网友:张大群)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董盟君)
人大政协十届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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