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3日13:52


辽宁:实施“依法维权工程” 构建维权工作格局
辽宁省妇联
辽宁省妇联副主席邱立明

  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近年来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全面理解和创造性地贯彻全国妇联提出的“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把维权摆在妇联工作的突出位置,在全省实施“依法维权工程”,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全面构建“五大网络”,形成了新形势下全省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社会化的大格局。

  一、创新工作理念,根据新形势的要求精心设计“依法维权工程”

  实施“依法维权工程”,是1999年我省妇女第七次代表大会面向新世纪做出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部署。把常规性维权工作设计为一项“工程”隆重推出,我们是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一是维权工作对象的多层次、多需求,客观上要求新形势下妇联维权工作必须宽视角、广覆盖。传统的妇联维权工作注意侵权个案多,面向全体妇女儿童不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过程中,妇女群体不断分化重组,呈多元化状态,不同层次的妇女儿童群体在维权方面有着不同的要求。要使不同利益群体、不同层次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获得平等参与发展的机会,均享发展带来的利益,必须以人为本,构建全方位覆盖的维权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是维权工作领域的扩大,内容难度的增加,决定了新形势下妇联维权工作必须坚持法制化、社会化。作为老工业基地的辽宁,在深化改革中遇到许多特殊的困难。几次大的调研显示,计划体制下保护妇女儿童的一些福利性政策措施不断弱化,妇女儿童权益问题增多,涉及领域广,情况复杂,解决难度大。这种情况与妇联维权渠道狭窄、力量单薄、方法单一形成了较大的反差。妇联组织必须注重在法律和政策层面上的维权。从参与和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角度的源头维权,使维权真正维在法上,护在理上,既能赢得党和政府的支持,又能使群体受益。同时妇联必须走出“三八线”,开放式运作维权,充分发挥“联”的优势,协调各界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各种舞台,牵动各方唱戏,使维护权目标体现为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的社会化行为。

  三是贯彻“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必须借助有效的载体,使“两手”都“硬”起来,才能把维权工作的要求落实到位。抓发展和抓维权是妇联的基本职能,两者相辅相承,互相推动。全国妇联提出的“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活动载体,使“抓发展”这一手有声有色,成效突出;“抓维权”全国妇联虽然设有提出具体活动,但“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方针本身就等于给了我们尚方宝剑。我们完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来创设载体,使维权工作内容具体化、工作系统化、效应规模化。

  按照这些新的工作理念,经过反复的研讨论证,我们设计了为期五年的“依法维权工程”。“依法维权工程”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社会化的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推进新世纪初全省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新体系和维权社会化工作新格局的形成,使广大妇女儿童权益得到全面保障。“工程”的具体目标任务就是建立 “五大维权网络”和工作机制。每个网络都是维权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互相衔接,上下联动。每个网络机制的运作都有一二个职能部门牵头,作为运作主体,其他部门配合,形成全面推进的维权工作社会化的整体规模效应。

  二、全面构建“五大网络”,形成有效覆盖的妇女儿童维权社会化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妇女咨询与投诉网络和工作机制,解决妇女“告状难”的问题。

  为了方便妇女儿童信访投诉咨询,我们在县区以上妇联普遍建立妇女儿童投诉中心,85%以上城市街道和社区、农村乡村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站(岗)。为了方便妇女儿童投诉咨询,省妇联带头设立了妇女法律、心理咨询维权热线,全省已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热线115条,在全省形成网络,使妇女足不出户就能方便快捷地解决维权问题。针对基层普遍存在的对待妇女儿童侵权问题互相扯皮,“传球多,射门少”的问题,我们指导并总结鞍山市基层妇联与派出所、司法所实行三位一体维权联动机制、处理维权问题的典型在全省推广,不仅为及时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筑起第一道防线,而且还变群众上访为维权工作者下访,变被动维权为主动维权,使许多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我们又与省信访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联动处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机制的意见》文件,解决基层妇联协调难问题。五年来,县级以上接待处理妇女儿童维权咨询投诉近8万件,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二是建立健全司法保护网络和工作机制,运用法律武器直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避免或减少因执法不到位而影响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

  为了加强对重大侵权案件的协调处理,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共同研究妇女儿童维权大事,我们于2001年成立了由政法委书记牵头,公、检、法、司等10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辽宁省维权联席会”,14个市和100个县区也相继成立。几年来县以上维权联席会处理重大案件达300多件。2002年与公、检、法、司五部门召开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会,并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各部门在维权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跨部门协作的要求,成为维权长效机制的基础。

  为了解决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维护问题,与省高法联合推广营口市西市区法院创办“三八”合议庭的经验,并联合下发了《建立妇联干部陪审员制度的意见》。目前全省已有4市、106县区法院成立了“维权合议庭”,306名妇联维权干部担任陪审员。

  为解决家庭暴力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问题,2000年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了“110”家庭暴力报警特别服务,下发了《“110”处理家庭暴力工作规范》,把处理家庭暴力纳入公安系统统计。到2001年底,各市、县区普遍成立了“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1940个基层派出所建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站,挂牌服务,形成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绿色通道”。据不完全统计,全省“110”报警已受理家庭暴力问题6万多件。为了加强在检察阶段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与省检察院联合下发文件,推广了鞍山市妇联与检察院首创的“建立女检察官公诉组”经验,并提出将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纳入公益诉讼的要求。目前全省已建立15个妇女儿童权益专案公诉组,40多名检察官专门负责处理妇女儿童权益案件。

  三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网络和工作机制,解决特困妇女儿童生存、权益保护问题。

  我们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意见》。目前,全省市、县(区)妇联均建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机构,形成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已为1670名妇女儿童提供了法律援助。为了解决援助经费困扰,我们积极争取国际组织支持,实施了“妇女维权援助项目”。为救助遭受家庭暴力暂无家可归的妇女儿童,省妇联和13个市及部分县区相继成立家庭暴力避救中心(站),已接受避救妇女儿童328人。我们还协调社会力量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救助金”,先后对31位受侵害妇女儿童实施了紧急救助。据不完全统计,各级妇联动员女企业家、慈善机构、新闻媒体、爱心人士为特困妇女儿童捐资捐物价值达千万元,使5万多名失学和即将辍学女童重返校园,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及社会的爱心送到特困妇女儿童心中,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

  四是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网络和工作机制,强化全社会的维权意识,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我们着力从三个层面上下功夫:一抓主阵地灌输,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两法两纲纳入领导决策理念和行为。在全国第一家出台了由省妇联与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妇儿工委办五部门联合下发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必学课的意见,建立了领导机构和考核评估机制。目前,县以上党校都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两法两纲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必修课。二抓面向社会的普及。与民政厅联合开展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两法两纲进社区进村屯”活动。建立普法小分队1500多个,印发各类普法宣传资料百余万份。并利用主流媒体,抓住重大节日,开展社会宣传,促进先进社会性别文化观念的普及。三抓开发主体,实施妇女普法规划。自上而下建立了妇女普法机构,制定规划,开展“依法治家”主题活动,引导妇女学法用法。此外,每年都与司法部门联合举办大型宣传周、知识大赛、征文等活动,激发妇女学法积极性,提高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能力。

  五是建立完善源头干预、维权监督网络和工作机制,促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充分依靠和利用人大这一权力机构的立法和监督的维权主渠道,把妇女儿童维权的立法和执法监督纳入制度化轨道。县以上人大与妇联每年突出一个重点,进行一次视察。利用每年“两会”,以妇联组织名义提交妇女儿童权益突出问题的提案。

  二是用好、用足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功能,推动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的政府行为到位。省政府专门设立了下岗女工再就业循环金500万元,建立了贫困高危孕产妇救助制度,启动了儿童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关注农村妇女健康行动等。各级政府都大力解决妇女儿童在劳动就业、卫生保健、教育援助、社会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促进了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是充分利用党联系妇女群众桥梁纽带的角色,反映广大妇女儿童的呼声,争取省委确定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大政方针,并促进党委研究维权制度化。争取省委下发《关于加强对妇联工作领导的决定》以及在换届选举中提高女代表、女委员候选人比例和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等文件,把参政比例、劳动就业、困难妇女帮扶等用文件规定下来,带动各级党委对一系列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久拖未决问题的解决。

  “五大维权网络”及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基本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由妇联系统内部封闭式运作向开放式的推动全社会运作转变;由单一的行政手段向行政、法律、舆论相结合的手段转变;由信访接待、侵权个案处理为主向源头维护,促进政策法规出台,解决一个时期带普遍性的难点、重点问题,使妇女儿童整体受益转变。

  三、关于进一步构建维权社会化工作格局、增强妇联组织维权能力的思考。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强调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妇联组织作为党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在增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方面肩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特别在促进男女两性和谐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具有特殊的优势。我们认为,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妇联组织能力建设,最主要的就是加强妇联组织维权能力建设。而构建维权社会化工作格局,则是加强维权能力建设的重中之重。

  我们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妇女第八次代表大会,把维权工作作为今后五年妇联工作“四项促进行动”之一——“妇女儿童维权促进行动”,并且提出了一系列目标任务和措施,促进维权工作持续发展。围绕这一目标任务,我们将在以下四个方面重点突破:

  1、积极争取把妇联组织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职能与依靠权力机关和政府行为有机结合的宏观维权,以制度形式细化和规范,突出其在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中的主导作用。我们正与人大、政协进行沟通,将共同建立一种制度,一是每年两会,以妇联名义提交一批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相关的提案,促进问题解决;二是每年确定一个重点,由人大、政协进行视察和督查。拟通过明年召开的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和制定“十一五”计划,把各级政府针对妇女儿童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干预政策、增加投入和督查督办的行为制度化、规范化。

  2、深度推进多部门合作,促进维权齐抓共管的持续发展。明年将与公、检、法、司五部门联合召开第二次全省维权工作会议;联合出台进一步强化基层维权工作的意见,在全省普及基层维权联动机制;继续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两法两纲进党校、进社区”工作力度。

  3、壮大队伍,提升素质,强化维权工作主体能力。针对在企业、非公领域维权工作薄弱情况,探索建立维权信息员、联络员和志愿者队伍。与团体会员建立信息通报及重点案件会商处理等机制,扩大工作网络覆盖面。实行业务强化培训和百分考核制度,确保每年对县以上专职维权干部进行一次强化培训,并开展流动培训、网上培训。

  4、动员社会力量,把为贫困妇女儿童的好事做实,实事做好。启动“爱心救助万名特困母亲社会行动”;还争取与有关部门联合建立省妇女法律帮助中心,开展“一站式”维权服务。

  我们认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妇联加强维权工作提供了一个新的战略机遇期。我们从地方层面上抓住机遇,推进工作跨跃式发展责无旁贷。同时,希望全国妇联从更高层次上推动相关政策法律的制定和完善,促进妇女儿童权益一些重点问题从根本上、长远上的解决。一是在修改妇女法中进一步明确妇联组织维权的法定地位和权力;二是在中央党校党政领导最高级别培训上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固定内容,促进国策意识进入决策主流;三是在关系民生的社会保障政策中,突出对妇女儿童的特别关注。当前,突出的是就业援助、生育保障和城乡贫困妇女儿童大病救助;四是协调有关部门为基层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对专职维权干部政治、经济待遇和业务能力上给予特殊关怀,如争取高法对基层“维权合议庭”的认定,争取司法部门对基层妇女儿童法律服务机构的支持政策以及对专职维权干部意外伤害保险、定期体检,以及高层次系统培训表彰奖励等,以稳定队伍,提升维权能力。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王新玲)
2004全国妇联维权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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