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为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有冤屈、找妇联”,短短几个字,道出了全市妇女群众对妇联干部的高度信任和对妇联工作的褒奖。几年来,作为广大妇女的“娘家”,市妇联始终贯彻“一手抓维权、一手抓发展”的工作方针,有力地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平顶山市的社会稳定和妇女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市妇联主管维权工作的梁丽萍是分不开的。
梁丽萍以女性特有的爱心和强烈的事业心,时刻关注着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关注着受害妇女儿童案件的处理,为她们奔走、为她们呼吁。几年来,她参与协调处理了20多起重大侵权案件,为妇女儿童讨回了公道。2001年2月,一篇题为《暴打烟烧逼迫14岁少女坐台》的文章在《平顶山晚报》刊登后,她迅速与事发地公安分局联系、督促公安部门尽快将涉案人员抓捕归案,并多次到医院看望受害人。同年5月,通过群众举报她得知鲁山县张店乡新华村村民璩某用火著烙伤9岁养女小花的消息后,她立即带人到当地了解情况,并会同县公安局、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取证,帮助小花讨回了公道。
多年来,她凭着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执著追求和强烈的责任感,凭着对广大妇女儿童的爱心,不畏困难,不计名利,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广大妇女儿童撑起了一片蓝天!(来源:中国妇女网)